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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2021年6月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张家港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1-06-05 11:06:20访问量:字体

局主要工作

1.组织开展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系列活动;

2.完成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政审考察和预签约工作;组织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拟录用人员体检,启动政审考察和预签约工作;做好2021年高层次教育人才面谈答辩相关工作;

3.组织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4.组织2021年苏州市初三毕业会考暨升学考试;

5.制定《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实施意见》

6.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入学(园)工作意见的发布组织义务教育、幼儿园新生网上报名工作

7.做好学校学期结束工作指导和暑期活动准备工作。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完成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第一阶段办理工作;

2.做好教育发展成就馆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方案定稿和招投标工作;

3.组织召开教育系统宣传条线专题会议;

4.做好“六一”、高考、中考、迎“七一”等主题宣传工作;

5.继续做好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宣传工作;

6.做好教育系统第二届“追寻先烈足迹”短视频征集和国际档案日主题征文的整理报送工作;

7.做好局机关部分办公设备集中采购(维修)项目资金审核表填报工作;

8.面向局机关退休老同志开展“送清凉”活动;

9.完成局机关食堂托管协议的签订工作;

10.做好“端午节”期间局机关安全值守工作;

11.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完成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政审考察和预签约工作;

2.组织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二批)拟录用人员体检,启动政审考察和预签约工作;

3.做好2019年系统人再分配、新建学校教师调配、本市内教师调动工作;

4.与市委编办、人社局对接,做好外县市调入教师材料审核、用编申请及会商审批等工作;

5.与各区(镇)教卫文体办、直属单位对接,完成教师调动信息沟通及常规招聘教师选岗岗位初稿;

6.拟发《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流动工作的通知》;

7.做好2021年高层次教育人才面谈答辩相关工作;

8.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

9.完成6月份退休教职工的相关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和财务科

1.制定《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实施意见》;

2.高新区幼儿园、高新区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二期项目正式开工;领取南苑幼儿园北园区不动产证;继续开展高新区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三期征地工作以及高新区初中拆迁和前期设计工作;做好南苑幼儿园北园区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办理梁丰幼儿园南园区项目前期手续;

3.完成2021年度发财科承办的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4.完成2021年度全市学校建设情况第五期月报;

5.做好乐余高中宿舍提升工程、市一中建筑外立面改造工程开标、施工准备工作;

6.做好直属学校(单位)2021年暑期设备和维修项目招投标工作;

7.做好二季度GDP-教育工资增速指标采集测算工作;

8.做好2021年市县落实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考核申报工作;

9.做好教育部门2020年度整体项目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10.做好2020年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工作;

11.做好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数据填报工作;

12.做好6月全口径债务监测系统月报工作;

13.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后期有关工作;

14.开展市管学校(单位)和局本级2020年度内控报告编制工作;

15.做好2021年第二季度学校代码更新维护工作;

16.做好中央直达资金监管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17.继续做好直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价与供应商考核工作;

18.督促各校填报五类特殊困难学生未资助原因等信息;

19.汇总各校学校资助、社会资助材料;

20.上报江苏省学生资助绩效评价考核系列材料。

基础教育科

1.指导学校做好期末结束工作指导民办幼儿园做好暑假班备案工作;做好暑期学生活动相关准备工作;

2.组织新生网上报名工作;召开城区学校(幼儿园招生工作座谈会

3.做好苏州市课程基地与学校文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4.举行第68期幼教论坛举办新时期学前特殊教育园本课程研讨会

5.协调做好初二年级地理、生物学科考查工作;

6.指导相关幼儿园迎接省、市优质园现场考察

7.继续做好学前教育宣传月相关工作

8.做好唐仲英优秀爱心小分队及辅导员推荐上报工作;

9.组织垃圾分类工作一周年相关活动做好经典诵读活动各赛事评比上报工作组织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大赛;组织开展张家港市幼儿园、中小学校爱眼日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张家港市少儿竞技体适能暨快乐体操比赛;组织开展张家港市中小学排球比赛;举办张家港市少儿门球运动现场推进会;组队参加苏州市新民晚报足球比赛;

10.做好全市教职员工疫苗接种工作,重点做好中考、高考保障人员的疫苗接种工作。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做好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电子电路装调与应用(中职组)”参赛工作;

2.做好江苏省职业院校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工作;

3.做好2021届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

4.做好2021年职业学校教师暑期培训(企业实践)报名工作;

5.开展学徒制培养示范专业评比工作;

6.联合市监局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广告宣传和办学行为执法检查;

7.做好有证教育培训机构、各镇老年大学的年检审核工作;

8.开展英语类持证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工作;

9.组织召开社区教育市级精品项目推进会。

安全保卫科

1.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并指导学校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招生季的涉稳舆情风险防范等关键领域安全防控工作

2.督促指导各学校开展好庆祝建党100周年校园安全风险“网格化”排查整治工作

3.与人民银行、公安、文明办、民政等联合组建“金融反诈联盟”,做好教育系统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教育活动;

4.继续做好“共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宣传造势工作,指导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完成“城市安全教育体验基地”升级改造;

5.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部署开展全市智慧安防校园建设等级审核认定工作;

6.做好本学年度“安全管理特色示范学校”评估验收工作。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继续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收集社会公众意见,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张家港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形成送审稿;

2.开展全市教育集团(联盟)化办学项目建设申报、审核评估工作;

3.组织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案例(论文)评选工作,遴选出优秀案例(论文)参加苏州市评比;

4.准备省政府办公厅对苏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评抽检相关工作;

5.组织责任督学对部分小学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进行随机督查工作,拟定并下发督查通报;

6.组织对绿丰幼儿园办园行为进行综合督导,完成督导报告并上传系统;

7.提请市政府盖章并上报省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两项年度监测整改情况报告;

8.撰写2021年第二季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二季度行政执法行为统计、两法衔接情况备案;

9.参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征文活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履职情况统计;

10.继续配合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任务;配合做好“信用记录关爱日”公益宣传活动;

11.完成省每日办件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选编2期教育信息参考。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教育系统个别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帮教治本相关工作;

2.做好市教育局参与“2021年市人民广播电台《12345进行时》”直播节目的组织工作;

3.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开展师德专项教育活动,塑树新时代教师良好形象”实践活动项目;

4.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5.组织开展“我是你的少年”市委教育工委庆祝建党100周年文艺演出;

6.表彰教育系统年度“园丁先锋”;

7.做好市级“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品牌建设项目的评比工作;

8.做好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的推进和阶段督查工作

9.参加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工作;

10.做好2021年上半年新党员集体谈话工作,指导各直属党组织做好2021年上半年发展党员相关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召开高考巡考员会议;

2.市领导、招委会成员视察高考考点与食宿点;

3.组织高考考点进场模拟演练;

4.组织2021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5.做好高三外语口语测试工作

6.召开高考填报志愿工作会议;

7.做好高考第一阶段填报志愿工作;

8.召开中考考务会议、中考巡考员会议;

9.组织2021年苏州市初三毕业会考暨升学考试;

10.做好中考咨询和填报志愿工作;

11.做好中考网上招生模拟演练;

12.公布中考成绩;

13.召开中招工作会议并做好指标生、特长生、师范生的录取;

14.做好教师资格面试考生成绩复核工作;

15.做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工作;

16.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

17.做好自学考试考务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

1.继续组织实施相关学段调研活动;

2.组织各相关学段非毕业班期末考试;

3.做好中考阅卷工作;

4.做好各学段期末考试质量分析工作;

5.组织初高中衔接教学专题研讨活动;

6.做好暑期阳光网校相关准备工作;

7.组织开展幼儿园业务园长沙龙活动;

8.承办苏州市中学音乐学科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

9.组织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十四五课题申报;

10.继续组织骨干班主任能力提升培训专题培训;

11.继续组织名优校长班学员跟岗学习活动;

12.组织名优校长班学员集中研修活动

13.组织第二批第三期学校参加省信息技术能力提升2.0培训;

14.做好“课堂教学领航学校”等三个项目化评比考核项目的认定工作

15.启动家庭教育指导师进阶培训。


教育技术装备室

1.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网络保障工作

2.组织学校参加苏州市信息化教学能手(幼儿园组)活动

3.开展高中理化生、初中理化生、小学科学技能大赛活动

4.组织开展2021年张家港市多媒体教育软件比赛

5.做好学校暑期教学设备的采购汇总工作

6.配合教育局做好党史学习专题网站的制作,以及新生入学平台、教师招聘、期末考试阅卷等保障工作

7.做好张家港市智慧教育微展厅开工工作。

教工管理服务中心

1.组织参加2021年度“安康杯”竞赛活动;

2.完成苏州市“最美职工”评比活动;

3.组织参加苏州“三走进三服务”等活动;

4.组织教工之家现场评比;

5.组织妈妈驿站现场评比。

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

1.继续组织党员教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

2.督促做好基地防震减灾馆、消防安全馆及居家安全馆三个馆室的升级改造工作,同时做好“城市安全教育体验基地”迎检工作;

3.继续做好基地档案室省三星级创建筹备工作;

4.组织开展好白鹿小学等8所小五年级的综合实践活动;

5.组织基地教师参加省基地协作会组织的教学业务评比工作;

6.组织教师开展下学期高二、初二年级综合实践课程创新改革研讨工作。

家庭教育服务中心

1.做好幸福家长驿站第三季(2021.6)申报和现场审核工作;

2.开展幸福家长驿站工作(幼儿园)主题分享沙龙活动;

3.做好中高考季心理陪伴与疏导工作;做好“珍爱生命 润心成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的工作实施与小结;

4.开展名师工作室“家校社协同育人的实践与思考”专题培训及专家调研活动;

5.配合教师发展中心讨论项目工作:家庭教育指导师资队伍的进阶培训等

6.项目策划与讨论:(1)微信公众号的拓展版可行性;(2)全市家庭教育工作信息、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信息两大板块的信息收集小程序设计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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