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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2021年9月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张家港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1-09-04 11:04:44访问量:字体

局主要工作

1.做好庆祝第37个教师节系列活动;

2.制定出台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市中小学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3.完成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

4.做好市委教育工委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5.完成《张家港市“十四五”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做好第37个教师节庆祝活动的筹备和现场组织工作;

2.统筹确保张家港市教育发展成就馆按时竣工;

3.做好庆祝第37个教师节有关书籍定制、节日专刊、文字材料等工作;

4.做好教师节、国庆节教育主题宣传工作;

5.做好开学季的热点扫描、亮点呈现、建议整理等相关舆情报送、氛围宣传等工作;

6.做好人大专题问询的准备工作;

7.继续做好首届张家港发展大会嘉宾的邀请工作;

8.做好三季度阳光扶贫走访慰问工作;

9.继续做好2020年机关档案的归档工作;

10.做好学校防控组2020年下半年形成的疫情防控档案的整理、移交进馆工作;

11.制定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

12.开展2021年度直属学校(单位)消费帮扶工作督导;

13.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与市委编办对接完成2021年师资调配信息上报及用编审批工作;

2.完成2021年各类教师招聘录用补充发文工作;

3.做好2021年新教师、外县市调入人员实名制系统录入工作;

4.分学段核准各校教师需求,初拟2022年各类教师招聘计划;

5.发布关于“教育系统人员类型与工作量、学校课程计划执行、师资需求调查统计”的通知,完成相关统计工作;

6.完成第十六批特级教师评审推荐工作;

7.做好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8.完成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

9.拟发2022年张家港市级骨干教师复评工作通知;

10.做好中层换届改选后干部信息库更新维护工作;

11.做好“姑苏教育人才”资助项目评审相关工作;

12.完成直属学校公益性岗位(编外)用工招聘工作;

13.完成9月份退休教职工的相关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和财务科

1.组织召开新学校筹建工作例会;

2.继续开展直属学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3.完成《张家港市“十四五”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4.继续开展高新区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三期征地工作以及高新区初中拆迁和前期设计工作继续开展梁丰幼儿园南园区项目前期手续;

5.完成2021年度全市学校建设情况第八期月报;

6.做好直属学校(单位)暑期设备和维修项目验收、审计工作;

7.做好2020年度教育部门决算公开工作;

8.组织直属学校(单位)开展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和2021年预算追加工作;

9.做好三季度GDP-教育工资增速指标测算和上报工作;

10.组织开展对直属学校(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1.做好全口径债务监测系统月报工作;

12.继续做好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相关工作;

13.组织全市学校开展2021年教育事业年报统计;

14.做好直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配送督查、定价和考核工作;

15.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上报工作;

16.布置各校继续开展2021 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和系列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报送资助政策宣传画、推荐优秀资助工作者;

17.督促各校填报省系统五类特殊学生未资助原因;

18.敦促助学贷款到期学生还款。

基础教育科

1.制定出台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全市中小学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2.召开初中教学质量分析会;

3.组织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中小学学籍审核工作;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新生信息上报工作;做好免费教科书、作业本发放情况的审核工作;

4.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督导评估相关数据准备;指导相关幼儿园做好优质园创建台账资料;完成童星幼儿园地址变更、东方剑桥君临新城幼儿园举办者变更审核工作;组织民办幼儿园资料考核;

5.启动新学年“唐仲英奖学金”系列工作;做好张家港市德育名师工作筹备工作;召开中小学德育工作会议;

6.举办第24届推普周张家港系列活动;

7.完成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申报工作;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满天星足球训练营活动;

8.组织参加苏州市艺术专项培训活动;

9.继续做好全市12-17周岁学生疫苗接种工作;继续做好师生员工疫情防控工作。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做好职业学校新学年开学情况调研;组织开展市镇两级老年大学开学情况调研;

2.做好2021年职业学校相关事业数据统计工作;

3.组织开展好2021级新生军训工作;

4.做好“行行出状元”张家港市第九届职业技能大赛(学生组)报名工作;

5.做好持证校外培训机构的复课验收及培训行为合规检查;

6.做好持证校外培训机构指定银行的资金监管户开立工作;

7.做好各区(镇)社区教育中心及老年大学开学工作;

8.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市级精品项目建设推进会;组织召开终身教育活动周筹备会。

安全保卫科

1.继续做好校园保安服务项目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

2.组织开展2021年学生“秋季安全第一课”专题教育活动;

3.指导学校开展“江苏省校园安全隐患监控平台”“苏州市安全教育平台”后台数据更新和校级管理员操作能力线上培训;

4.组织召开智慧安防校园达标建设工作现场推进会;

5.组织召开全市校园安全专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6.会同相关部门推荐上报智慧安防校园三级达标单位; 

7.会同市政法委对全市校园安防及周边安全情况全覆盖检查;

8.会同市监局对全市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全覆盖检查;

9.做好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迎检工作;

10.举办校园长安保工作业务培训暨新学年全市校园安保工作会议。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履行完成重大行政决策各项法定程序;根据省、苏州市规划内容完善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文本,形成送审稿;

2.持续推进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创建工作,筹划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会相关工作;

3.召开开学工作专项督查通报会,拟定开学工作专项督查检查报告;

4.协调组织苏州市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监测相关工作;

5.协调召开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人大专题询问会;

6.推进集团(联盟)化办学项目相关工作,协调落实项目经费;

7.组织2021年度新提拔校级干部法律知识测试;

8.协调实验小学泗港校区工程案件应诉工作;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创建准备工作;

9.撰写第三季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21年张家港市法学会年度研究课题结题;

10.完成《实施房产产权与学位关联政策》等两个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报告;

11.总结9月份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指标完成情况;选编2期教育信息参考。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市委教育工委基层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2.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

3.召开全市中小学党建工作会议;

4.做好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

5.做好第五期全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结业工作,指导直属党组织做好下半年新发展党员的各项材料;

6.组织2021年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建立2021年教育系统新提拔干部廉政档案;

7.开展中秋国庆期间“清风行动”专项督查行动;

8.做好教育系统部分违纪违规人员立案与处分相关工作;

9.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做好自学考试网报新生现场验证工作;

2.做好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笔试网上报名审核2021年成人高考招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3.做好苏州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考务培训及测试工作;

4.做好中招补录工作;

5.做好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报名工作;

6.做好成人高考及自学考试考务准备工作;

7.组织全国公共英语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时间待定)。

教师发展中心

1.制订各学段调研方案并组织开展调研活动;

2.组织做好2022届高三9月期初测试和阅卷工作;

3.组织召开2022届9月期初测试质量分析及学科质量分析会议;

4.组织初一学科素养调研测试;

5.组织召开各学段教学工作会议;

6.组织市青年教师优课评选活动;

7.组织英语学科六年级整班学生写字比赛;

8.组织综合实践学科市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

9.组织召开高中音乐、美术学业水平测试准备会;

10.组织召开幼教新学期教研工作会议;

11.召开新学期全市教科研工作会议;

12.组织2021年新教师分学科培训;

13.组织新市民子女学校小学语数英自聘教师培训;

14.继续组织参加省信息技术2.0培训;

15.组织第一轮名师工作室活动总结,启动新一轮名师工作室活动;

16.拟定第23届课改展示方案。

教育技术装备室

1.配合市教育局做好庆祝第37个教师节的宣传工作;

2.组织开展2021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图书出样征订工作;

3.开展张家港市中小学教师信息化能手比赛活动;

4.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育装备综合统计工作;

5.配合市教育局安保科做好中学危化品安全使用专项检查工作;

6.继续督促中标商做好设备供货安装及2021年中小学普教仪器接收和验收工作;

7.督促学校做好新学年信息化设施设备的数据更新及全国教育信息化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填报工作。

教工管理服务中心

1.召开教育工会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

2.做好苏州市妈妈驿站示范点申报工作;

3.组织苏州教育工会演讲比赛参赛选手参加决赛;

4.组织教职工参加苏州市总工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绘画作品大赛;

5.指导基层工会完成市总工会“工会通”相关活动;

6.完成从事教育工作、服务满三十年荣誉证书发放工作;

7.继续指导基层工会完成工会换届等相关工作;

8.配合做好教师节活动宣传工作。

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

1.继续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工作;

2.继续做好基地海绵城市施工、禁毒馆升级改造、多彩中华二期工程等建设监保工作;

3.做好新学期学生来基地活动的疫情防控工作;

4.组织好8期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教学工作;

5.继续做好以“红色、劳动、生命”为主打内容的“1+N”个主题式课程框架设计;

6.做好基地庆祝第37个教师节系列活动。

家庭教育服务中心

1.做好“心树林”志愿服务项目预约、全市各“幸福家长驿站”服务工作统计的小程序基础工作;

2.拟并下发2021年申报第二批、第三批“幸福家长驿站”通知;

3.组织“心树林”团队成员开展“主题微课”视频录制比赛;

4.配合教师发展中心启动全市家庭教育指导师2021年的进阶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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