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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2022年1月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张家港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2-01-05 10:31:01访问量:字体

局主要工作

1.召开2021年度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和民主测评会;

2.完成2021年度文明校园(单位)创建考评相关工作;

3.做好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工作和党员冬训工作;

4.组织2022年校园招聘教师南京、苏州考点资格审核及面试工作;

5.发布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备案制教师招聘公告;

6.组织高二学生参加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试;

7.做好2022年春节慰问走访工作;

8.做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

9.做好学期结束工作及寒假生活安排,开展学生假期安全专题教育。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组织召开教育局务虚会议;

2.组织召开2021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述职和民主测评会;

3.继续统筹做好2021年绩效考核相关指标完成情况的上报工作;

4.协助组织好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讲会(梁丰高中专场);

5.继续牵头编撰《2021张家港教育年度报告》;

6.做好2021年度大事记、教育系统主要荣誉的汇编工作;

7.配合做好《苏州百年老校》编撰工作;

8.做好2021年档案事业统计年报上报工作

9.做好第一季度“阳光惠民”帮扶走访工作;

10.协助做好2022年春节慰问走访工作;

11.做好元旦及春节期间局机关安全值守工作;

12.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组织2022年校园招聘教师南京、苏州考点资格审核及面试工作;

2.公示2022年校园招聘南京、苏州进入体检名单,组织体检工作;

3.发布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备案制教师招聘公告;

4.完成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备案制教师招聘网上报名和审核工作;

5.配合招办做好2021年下半年教师资格面试工作;

6.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7.完成2021年度教育系统正副职领导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

8.做好教育系统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工作;

9.做好苏州市学科带头人评选推荐工作;

10.做好2021年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

11.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统计年报工作;

12.完成2022年1月份退休教职工的相关退休手续;

13.做好2022年春节慰问走访工作。

发展规划和财务科

1.启动2022年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项目;

2.继续开展梁丰幼儿园南园区、高新区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和高新区初中建设相关工作;

3.完成全市学校布局建设情况月报(2021年第11期);

4.做好直属学校(单位)2022年暑期设备和维修项目现场核查和概算编制工作;

5.做好梁丰高中扩建、云盘小学沙洲湖校区设施设备预算财政评审工作;

6.做好2021年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相关工作;

7.组织全市学校开展2021年四季度季报统计并编印统计手册;

8.组织局本级和市管学校(直属单位)开展2021年度决算编制工作;

9.对2021年度教育经费年报代码进行更新和维护,组织全市教育单位填报教育经费年报;

10.做好2021年度教育直属单位(学校)三公经费填报工作;做好2021年度教育经费季报填报工作;

11.继续开展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2.继续做好实验小学西校区与泗港小学的固定资产移交工作;

13.继续做好直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配送”定价和考核工作;

14.组织各中职学校开展秋季学期中职资助信息核查工作;督促各校完成全国资助系统建档立卡学生未资助原因填报;督促各校在全国资助系统中录入学校资助、社会资助信息并审核、汇总纸质材料。

基础教育科

1.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期末阶段工作和寒假生活指导工作

2.做好2022年江苏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工作;

3.做好民办学校、幼儿园年检工作;

4.做好民办幼儿园寒假开班备案工作;

5.做好班主任年限奖、优秀班主任经费发放工作;

6.推进相关学校的慈善文化建设工作;

7.做好2022年满天星冬令营集训活动;

8.举办张家港市校园足球城市邀请赛;

9.做好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年度审核工作。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继续做好省技能大赛参赛工作;

2.做好单招高三年级第一次模拟考试(5-6日);

3.指导学校做好单招高三年级相关集训工作;

4.开展各高校张家港市函授站2021年年检报告审核工作;

5.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寒假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及“双减”督查;

6.开展2021年度民办培训机构招生及广告备案平台审核工作。

安全保卫科

1.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冬春防火和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2.组织开展6所试点学校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工作

3.与各学校签订《2022年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4.指导督促各学校上传好江苏省风险管控平台相关数据

5.组织全市学校开展好假前师生安全教育工作

6.持续督促部分学校利用假期加快瓶改工作

7.做好迎接市安委办对教育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年度综合考核工作

8.制定下发文件进一步强化岁末年初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在校学生安全行为规范工作。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分学段撰写并下发对全市部分义务教育学校(44所)规范办学行为随机督查情况通报;

2.根据年报审定结果,制定创建实施方案,组织专班做好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创建材料工作;

3.做好2021年度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工作;协助完成2021年度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监测工作;

4.完成三年一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收尾工作,组织召开首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总结会议;

5.做好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年度综合考核工作(收集《督导印记》等过程性材料、评价省纪实平台使用情况、挂牌督导先进个人评比、根据综合考核总分确定年度考核奖励等);

6.指导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完成章程修订备案、核准;

7.完成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组织开展2021年度领导干部述法工作;

8.报送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报告;统计2021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报送总体情况;

9.拟定2022年教育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起草2022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10.制定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计划;选编2期教育信息参考。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教育系统党史学习教育的总结归档工作;

2.做好2021年度文明校园标兵的评审推荐工作;

3.做好2021年度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和考评工作;

4.做好2021年度智慧党建平台“双指数”及电子台账规范化考评的审核管理工作;

5.做好2021年党费统计年报及生活困难党员慰问金、两新党务干部岗位津贴发放工作;

6.做好2022年度党员冬训的前期准备工作,筹划2022年度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要点;

7.报送2021年7月至12月师德违规问题情况;

8.组织2022年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廉政谈话;

9.开展元旦春节期间“清风行动”专项督查工作;

10.做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纪检工作“网格化”管理考核平台考核工作;

11.做好2021年度师德师风类信访案卷归档工作;

12.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组织我市高二学生参加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2.做好2022年1月份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3.组织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4.做好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

5.做好2022年中考肝功能化验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

1.指导相关学段做好期末复习工作

2.组织做好各学段期末测试、阅卷和相关数据分析

3.承办苏州市小学数学评优课

4.做好小学创新作业案例评比材料收集与初评工作

5.组织开展张家港市业务园长读书沙龙活动

6.做好幼教期末“五个1”材料的收集分析汇总工作

7.组织参加江苏省、苏州市课题集中鉴定活动;

8.组织优质师范生培训

9.组织全市教师继续教育验证盖章和总结工作

10.组织名优校长班提交课题中期报告

11.做好省信息技术2.0培训第二批学校实践成果提交工作

12.拟定2022年度培训计划;

13.做好各学段2021年年度研训总结,制定2022年研训计划。


教育技术装备室

1.下发修订版《张家港市教育城域网管理办法》;

2.做好中小学生校服采购需求调查工作;

3.制作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的专题视频;

4.做好假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5.做好中专校实训设备采购及市部分学校的图书政府采购工作。

教工管理服务中心

1.配合市教育局和市总工会完成春节慰问相关工作;

2.做好第二届“张家港市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专业能力竞赛”赛前准备工作;

3.完成2021年度教工管理服务中心内部绩效考评和等级上报工作;

4.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张家港市教育系统2022年度基层工会“积分制考核评价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5.完成“两在两同”建新功专题汇报材料汇总;

6.做好2021年度材料档案整理工作。

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

1.做好2021年度评优评先、年度考核及荣誉汇总工作

2.召开本学期教育教学总结会和下学期小五课程活动筹备会

3.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的综合实践活动安排、文件起草工作

4.做好中层述职及考核工作

5.做好各条线年度总结工作以及下学期工作计划

6.做好教职工假期生活、值班、外来团队活动安排等工作

7.做好2021年度基地资产清算登记工作

8.做好相关慰问工作

9.配合做好市“海绵城市示范点”工程的各项收尾工作。

家庭教育服务中心

1.整理2021苏州市、张家港市家庭教育志愿服务工作各项统计及情况汇总;

2.组织苏州市“家庭教育故事”征集活动;

3.开展2021年苏州市优秀“林老师”评选表彰,开展2021年张家港市“心树林”教育志愿团队优秀志愿者教师的评选表彰;

4.做好苏州市第四批、第九批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上岗证验证工作;

5.整理汇总“幸福家长驿站”三年规划完成情况,并讨论未来三年的工作方向;

6.组织寒假、新年的“心树林”志愿工作,并安排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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