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主要工作
1.发布《张家港市教育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2.组织参加2022年江苏省对口单招文化和专业理论考试;
3.制定各学段《招生入学工作意见》;
4.组织开展2022年职教活动周系列活动;
5.做好《张家港市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方案》的试点工作;
6.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工作;
7.继续做好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线上教学和居家生活指导等工作;
8.做好分期分批错峰复学的各项准备工作;
9.做好疫情防控居家学习期间学校的安全值守、舆情监控、维稳等工作。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继续做好暂缓开学期间宣传引导工作;
2.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第一阶段办理工作;
3.做好教育系统妇联换届选举工作;
4.做好第二季度“阳光惠民 ”帮扶走访工作;
5.继续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宣传工作;
6.做好教育篇年鉴的修改、补充工作;
7.继续做好办公室2021年文书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8.做好局机关大院新一轮物业服务招标工作;
9.做好“五一”期间局机关安全值守工作;
10.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做好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音乐技能加试评分、成绩发布;
2.做好2022年第一批次常规招聘教师线上选岗岗位设置初稿;
3.完成2022年校园招聘新教师预签约和政审考察工作;
4.酌情做好2022年备案制教师招聘第一轮考试工作;
5.做好2022年第二批次常规招聘教师公告初稿(补招);
6.组织2022年教育特聘人才引进面试工作;
7.组织开展2022年港城教育人才评审工作;
8.完成2022年教育系统跟踪考察工作;
9.协助招办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有关工作(考官选派、培训、管理等);
10.完成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11.完成5月份退休教职工的相关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和财务科
1.发布《张家港市“十四五”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2.继续做好2022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作;
3.领取梁丰幼儿园南园区和高新区小学(教师发展中心)二期土地证,协调土储加快完成实验幼儿园北园区原产权注销;
4.做好直属学校(单位)2022年暑期设备和维修项目现场核查和概算编制工作;
5.继续做好沙中北校区、南苑幼儿园北园区部分设施设备政府采购工作;
6.做好长江文化课程基地等项目财政评审工作;
7.协助做好教育行业恢复发展相关扶持政策出台前的数据采集分析工作;
8.持续开展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9.做好2021年教育部门整体项目支出和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10.组织整理2022年市县落实教育经费保障主体责任考核申报材料;
11.组织全市学校做好2022年一季度季报统计上报工作;
12.组织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做好中央直达资金系统2022年4月支付数据录入工作;
13.配合市统计局做好统计年鉴相关数据整理工作;
14.继续做好直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配送”定价和考核工作;
15.组织全市小学参加2022年度“少年节水大使”评选活动;
16.组织下属单位报名参加第九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
17.开展全市学校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18.开展中职资助系统春季学期异常数据核查比对工作;督促全市各学校在全国学生资助系统中录入本学期资助信息并审核;在中职和普高学校中开展“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推荐活动。
基础教育科
1.做好张家港市中小学、幼儿园课程基地和学校文化建设项目认定工作;做好张家港市中小学品格提升工程项目学校的认定工作;
2.做好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学位公示及相关协调工作;出台《新市民子女学校专项治理方案》;
3.制定各学段《招生入学工作意见》;完成施教区划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做好新生网上报名准备工作,指导学校开展预报名工作;
4.出台《张家港市中小学全员导师制工作方案》、《张家港市初中学校“学在港城·名师在线”课后辅导工作方案》;
5.组织开展2022年初三年级体育中考、艺术中考;
6.会同残联等部门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备案工作;
7.审核幼儿园普及普惠创建资料;
8.组织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9.指导梁丰双语学校幼儿园做好独立建制及更名相关工作;
10.遴选并指导选手参加第十五届苏州市班主任基本功比赛;
11.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华经典诵写讲系列活动;
12.组织召开中小学劳动教育推进会;
13.遴选并指导学校做好全国健康学校建设申报工作;
14.持续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组织开展2022年职教活动周系列活动;
2.组织参加2022年江苏省对口单招文化和专业理论考试;
3.做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工作;
4.组织参加2022年苏州市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
5.做好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遴选工作;
6.做好市人大、政协相关建议、提案的对接和答复工作;
7.继续开展全市社区教育中心及区镇老年大学调研工作;
8.继续推进培训机构消费纠纷相关工作;
9.开展有证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工作。
安全保卫科
1.指导学校开展好“5.12”全国防震减灾日安全教育活动;
2.配合做好校园保安服务项目采购评标、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
3.召开全市校园保安交接维稳工作协调会,指导学校做好交接准备;
4.会同市委政法委对校园周边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
5.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
6.组织开展全市校车安全运行工作专项督查;
7.组织开展部分区镇校园燃气瓶改、油改工作专项督导;
8.指导开展试点学校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工作。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持续执行学校疫情防控“1+4”常态化督查机制,做好学校问题整改和跟踪回访工作;推进责任督学进校开展常态化挂牌督导工作,做好挂牌督导省级记实平台的应用;
2.按时段完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相关工作,召开好国测实施培训会,制定县级监测实施细则;
3.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年度监测问题整改,撰写整改报告并上报省政府督导室;根据优质均衡创建工作方案,完成除指标外的其他佐证资料的汇编工作;
4.做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推进会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等两个会议召开的准备工作;
5.完善2022年度镇(区)政府教育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下发年度政府教育目标履职任务清单;
6.提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文稿,根据会议要求及时修订并提请市政府发文公布;
7.组织开展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案例(论文)评选工作,遴选出优秀案例(论文)参加苏州市评比;
8.积极参加并申报2022年苏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单项示范项目”活动;继续推进“苏培计划(八五普法)”——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确定第一批申报人员名单,做好前期信息上报和输入工作;
9.组织实施苏州市第八届法治文化节相关活动;协调完成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双公示”信息、公共信用信息等数据报送;
10.做好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完成省每日办件管理系统数据填报工作;选编2期教育信息参考。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区镇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隶属关系调整的相关准备工作;
2.做好高三行动支部夺取防疫教学双胜利的推进工作;
3.下发“青春心向党·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知;
4.做好第六期全国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网络培训示范班的组织工作及上半年度党员发展、转正的各项工作;
5.召开上半年市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
6.做好受处分人员半年回访教育及对政务处分期满人员下发解除处分决定的相关工作;
7.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做好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预录取工作;
2.做好江苏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省统考工作;
3.召开2022年全省中职职教高考文化考试考务、送考及志愿填报工作会议;
4.协调各校落实高考后勤保障等工作;
5.做好2022年全省中职职教高考文化考试工作;
6.召开高考考务及送考工作会议;
7.召开高考工作协调会议;
8.做好高考考点广播系统的检测及试听工作;
9.做好初中艺术(音乐、美术)毕业考试工作;
10.做好中考照顾对象审核及公示工作;
11.做好2022年中招专刊资料收集工作;
12.拟定2022年张家港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13.组织2022年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
14.做好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缓测工作;
15.汇总初中毕业生体育平时成绩;
16.组织2022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17.做好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具的接收、保管、发放、回收、回邮工作;
18.做好自学考试新生验证及毕业办理工作;
19.做好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
1.继续做好线上教学的调研和指导工作;
2.组织做好苏锡常镇二模测试工作;
3.做好二模数据分析,召开二模质量分析会议;
4.做好毕业班考前复习调研及指导工作;
5.组织参加职教各级各类相关考试;
6.组织2022届初三一模考试及质量分析;
7.继续做好国家质量监测准备工作;
8.做好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双减背景下教命题能力、作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的计划与初步实施;
9.组织幼儿园课改展示活动;
10.做好《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学习研讨活动;
11.组织张家港市“十四五”规划课题网络评审;
12.组织心理咨询、心理上岗、家庭教育初级指导师培训和幼儿园课程游戏化专题培训;
13.继续跟踪好信息技术2.0第三批学校的组织管理工作和学员学习情况;
14.继续组织好名优校园长班的研训活动。
教育技术装备室
1.做好高考听力设备的检测工作;
2.配合做好学生生活用品、图书项目及信息化设备的开标工作;
3.做好2022年学校普教仪器和图书的征订汇总工作,并按照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分类做好部门采购;
4.继续做好线上教育相关保障工作;
5.组织直属单位和学校开展2023年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工作;
6.组织开展幼儿园图书管理员、小学科学教师专业技术能力培训。
教工管理服务中心
1.落实苏州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百场理论宣讲会和百场劳模故事会的通知》要求,做好市教育工会联合会“双百”活动前期准备工作;
2.继续配合市教师发展中心做好第二届“张家港市青年教师爱岗敬业专业能力竞赛”的相关工作;
3.做好《关于“双减”背景下教师心理健康专题研修项目》第三期活动的准备工作。
青少年社会实践基地
1.做好隔离点位人员撤离后外围环境消杀工作;
2.做好基地围网、监控等安全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工作;
3.做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申报工作;
4.做好“市关工委专项扶持项目”绩效考核材料上报工作;
5.协助做好市第34届科普宣传周关于基地线上科普讲座及培训工作。
家庭教育服务中心
1.继续组织每日热线个别督导案例、每周工作大组督导会议;
2.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准备;
3.讨论张家港市家校社协同育人的“1+1”“1+N”“1——”模式,并逐步细化日常工作的落实,深化“幸福家长驿站”的内涵建设;
4.组织初中、高中心理健康教育参加苏州市专项研讨活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家庭教育服务月的活动;
5.做好与融媒体合作的“空中幸福家长驿站”5月份的专题直播录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