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张家港市教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工作

市教育局2023年2月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张家港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3-02-03 16:46:52访问量:字体

局主要工作

1.印发2023年教育局1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学在港城”建设持续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2.组织2023年教育系统备案制教师招聘第一轮考试

3.组织2023年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工作;

4.做好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相关工作;

5.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实地迎检工作;

6.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7.组织高二学生(部分高三学生)参加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8.做好全市中小学未成年人模拟法庭工作。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完成局机关2022年度市绩效考核全部工作;

2.协调相关科室做好民主生活会会议相关工作;

3.做好2023年度教育工作要点的拟定工作;

4.协调做好市领导和局领导开学走访相关工作;

5.做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基层宣讲工作;

6.做好开展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系列活动的准备工作;

7.做好沙洲中学北校区购置业务用车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8.做好《张家港年鉴·教育卷(2023)》的编纂工作;

9.做好2022年度大事记、教育系统主要荣誉的定稿、印发工作;

10.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发布2023年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公告;

2.做好2023年事业编制教师招聘政策宣传及信息咨询解答工作;

3.组织2023年教育系统备案制教师招聘第一轮考试;

4.组织2023年教育系统事业编制教师招聘第一轮考试;

5.发布《张家港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6.做好2020-2022年引进人才有关费用申请工作;

7.编发工作提醒函,加强教育系统干部队伍管理;

8.做好2023年教育系统工资年初业务工作;

9.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

10.完成2022年第五批及2023年第一批次教育系统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

11.完成新建学校机构设立的材料准备,向编办提交机构设立请示;

12.完成2023年2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和财务科

1.做好2023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筹备工作;

2.继续做好梁丰幼儿园南园区、特殊教育学校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工作;

3.继续做好全市公办中小学校空调项目电路改造和电力增容工作;

4.做好体育中考电子化考试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

5.继续做好2022年度教育经费年报审核编报工作;

6.继续协助做好2022年度教育专项奖实施方案;

7.做好中央直达资金监管系统2月支付数据录入工作;

8.持续推进外校(本部)资产处置工作;

9.继续做好直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配送”定价和考核工作;

10.完成全市初高中“海棠花红”励志助学金资助工作;开展高中学校2022年春季建档立卡等困难学生免学费工作督促各幼儿园做好减免保教费、义务教育学校做好课后服务费减免工作。

基础教育科

1.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学在港城”建设持续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2.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春季开学准备工作;

3.启动2023年秋季城区新启用学校施教区划分稳评工作;

4.指导义务教育学校做好新学期课后服务工作;做好寒假“5+2”馆校研学总结工作;

5.报请市府办牵头召开“民办学校(幼儿园)分类登记会议”,会编办、民政局、行政审批局联合出台民办学校(幼儿园)分类登记文件;

6.指导幼儿园做好新学期省库幼儿、教职工信息填报工作;做好“柔性特聘人才指导幼儿园课程游戏化研究”第三期项目招标工作;

7.组织省市优质园创建、复审培训会;组织江苏省优质园复审申报材料集中审核活动;指导相关幼儿园做好省优创建申报材料省优评后整改材料并报送苏州市教育局;

8.继续做好特殊教育项目省级视导准备工作;

9.做好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实地迎检工作;

10.做好春节期间“志愿服务送关爱文明实践送春风”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总结工作;做好春节期间“全民阅读春风行动”系列活动总结工作;

11.做好国际理解教育校群项目建设规划工作;做好新一轮“外籍教师进校园”项目采购招标工作;

12.备战江苏省青少年足球精英联赛;开展张家港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日常集训工作;

13.做好校园常态化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试点学校做好学生症状监测;指导试点学校做好低值塑料回收工作;

14.做好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中小学学籍审核工作;做好免费教科书、作业本发放的审核工作;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

15.做好江苏省青少年科技模型大赛(张家港市分赛区)组织工作;

16.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劳动教育清单汇总评比工作;

17.做好全市中小学未成年人模拟法庭工作。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做好省政府办公厅激励事项申报工作;

2.召开社区教育开学工作会议;

3.制定2023年职业教育、社区教育工作要点;

4.调研单招高三技能集训情况;

5.组织做好相关项目的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参赛工作;

6.制定职业教育社区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年度工作任务;

7.指导学校根据《关于加强职业学校专业建设服务现代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制定2023年专业建设计划;

8.组织做好省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遴选材料报送工作;

9.组织做好拟新设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申报工作;

10.组织参加“领航杯”江苏省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

11.指导各职业学校、各区(镇)社区教育中心、老年大学有序做好开学工作;

12.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统计汇总工作;

13.组织开展新学期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检查工作;

14.配合银行完善学科类培训机构预收费支付程序。

安全保卫科

1.修订印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细则》文件;

2.制定下发《2023年度教育系统全面压降生产安全事故总体工作方案》;

3.与直属学校签订《2023年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4.组织召开新学期校园保安管理工作部署会;

5.组织召开全市新建学校贯彻落实安防工程新国标工作布置会;

6.组织开展全市寄宿制学校床铺自查整改工作;

7.会同市委政法委开展新学期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8.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春季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    

9.核定数据并办理2023年度“在校学生校园意外险”续保工作;

10.迎接苏州市智慧安防校园三级达标现场考评工作(14所学校);

11.筹备召开市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组织开展开学工作专项督查,召开开学工作专项督查会议,完成并下发开学工作专项督查情况通报;

2.研制责任督学和责任区调整的相关文件,制作更换督学证和公示牌;

3.继续做好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市、区)现场督评迎检准备工作;

4.整理完善汇总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台账资料,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5.制定并下发张家港市202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和挂牌督导工作计划;

6.做好江苏省责任督学履职记实平台驻校联络员调整和操作培训工作;

7.规划新学期法治宣传工作,更新普法责任清单、确定年度重要普法活动;

8.发布市教育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9.完成“关爱民生法治行”项目申报。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召开市委教育工委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2.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做好教育系统党员冬训推进工作;

4.草拟2023年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要点;

5.落实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6.做好市纪委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监督监测平台填报工作;

7.制定2023年市委教育工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集体清单、个人清单;

8.做好受处分党员干部处分半年回访教育工作;

9.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做好2023年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时间:2月13-22日);

2.继续做好2023年高考体检工作(时间:2月13日-2月16日地点: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站北区);

3.组织我市高二学生参加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科目)(时间:2月18-19日),及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科目的考试(时间:2月25-26日考点:梁丰高中、沙州中学、暨阳高中、张家港高级中学),部分高三学生参加语文、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间:2月27日考点:暨阳高中、张家港高级中学);

4.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务工作。

教师发展中心

1.组织开展各学段常规调研及研训活动;

2.组织初高中各年级期末测试(延期)及阅卷工作;

3.做好相关学段期末测试质量分析;

4.召开各学段教学工作会议;

5.指导高二年级做好全省学业水平测试复习;

6.继续组织职教高考三年级技能训练;

7.做好张家港市教学能力大赛评选工作(职教);

8.召开小学数学、英语分管教导(教研组长)会议暨命题专项培训;

9.做好苏州市校本教研优秀学校材料评审推荐工作;

10.承办苏州市小学道德与法治项目化教学研讨活动;

11.组织市级、苏州市级四六年级钢笔字比赛;

12.组织张家港市小学生珠心算比赛;

13.做好张家港市教育教学、教育研究重点培育项目遴选工作;

14.召开新学期全市教科研工作会议;

15.组织优质师范生培养对象社会招聘适应能力提升培训;

16.完成全市各学校2022年继续教育验证盖章;

17.制定2023年春季培训项目计划;

18.完成领航名师高级研修班培训筹备、启动工作;

19.拟定全市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方案并下发。


教育技术装备室

1.做好市一中东校区的空调项目开标工作(2月10日);

2.做好全市信息化设备和中专校云计算实训平台项目采购审批及准备工作;

3.做好江苏省智慧教育样板区建设申报工作;

4.开展直属学校杀毒终端软件部署的相关工作;

5.做好教育信息网、新生入学等平台的SSL证书更新工作;

6.做好开学期间学校网络的变更调整等相关工作;

7.根据江苏省2023年领航杯信息应用能力实践大赛要求制定年度各赛事工作计划表;

8.做好开展2023年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活动的筹备工作;

9.做好江苏省中小学实验操作大赛的准备工作;

10.做好2023年张家港市幼儿园教玩具制作比赛报名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