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主要工作
1.承办江苏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张家港实验区暨项目研究推进会;
2.做好“六一”国际儿童节慰问暨高考备考工作调研;
3.做好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组织工作;
4.组织2023年常规事业编制和备案制招聘拟录用人员线上选岗,启动政审、签约工作;
5.承办苏州市2023年度青少年普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6.举办张家港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
7.举办市委教育工委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
8.举行2023年职教活动周启动仪式并开展系列宣传和展示活动;
9.拟定并发布中招招生工作意见。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宣传专题片的制作;
2.完成创建工作主题微电影拍摄和制作等工作;
3.做好“六一”国际儿童节慰问暨高考备考工作调研;
4.继续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5.做好二季度阳光扶贫走访慰问工作;
6.做好教育系统档案业务培训工作;
7.做好苏州发展大会嘉宾的邀请和接待工作;
8.做好“五一”假期局机关安全值守工作;
9.完成优质均衡发展创建画册汇编制作工作;
10.做好教育系统公务用车省管理平台基础数据的完善录入工作;
11.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组织2023年常规事业编制和备案制招聘拟录用人员线上选岗,启动政审、签约工作;
2.完成2023年校园招聘拟录用人员政审、签约工作;
3.做好2023年教师补充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初稿;
4.启动2023年教师调动工作;
5.完成部分党委、党总支学校走访调研及无任用推荐工作;
6.完成2023年暑期干部调整初步方案;
7.组织第22期中青班学员(第一批)赴宿豫支管支教;
8.完成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论文鉴定工作;
9.完成2023年5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与财务科(大数据管理科)
1.继续做好2023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筹备工作;
2.继续推进梁丰幼儿园南园区、特殊教育学校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工作;
3.做好2022年度投入使用学校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工作;
4.继续做好苏州市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5.开展直属学校(单位)“项目管理制度”培训工作;
6.持续做好各项收费价格检查工作;
7.持续推进外校(本部)资产处置工作;
8.继续开展对直属单位(学校)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9.持续做好民办学校分类登记提交其他材料的审核工作;
10.做好中央对地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平台数据填报工作;
11.继续开展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规范化管理专项检查,继续做好直属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配送”定价和考核工作;
12.督促各学段学校在全国学生资助系统中录入学校、社会资助等信息并审核;开展中职资助系统春季学期异常数据核查比对工作;准备省学生资助绩效考核系列材料。
基础教育科
1.承办江苏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张家港实验区暨项目研究推进会;
2.做好苏州市初中物理与化学学科实验操作能力考查工作(初三年级);做好苏州市初中生物学科实验操作能力考查工作(初二年级);
3.继续做好优质均衡创建材料的准备工作;
4.继续实施主城区施教(服务)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做好“入学一件事”的平台对接工作,更新完善新生报名系统信息,公布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施教区、幼儿园服务区;
5.继续推进民办新市民子女学校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做好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做好民办园办园水平现场考核工作;
6.做好省优质幼儿园创建预审工作;举行第71期幼教论坛活动;做好学前教育宣传月组织工作;
7.召开全市心理健康宣传月前期筹备会议;做好全市中小学校校园心理剧评审工作;开展苏州市班主任名师工作室与张家港市“心树林”团队家庭教育工作联合研讨活动;开展全市文明校园常态化督查工作;配合做好学校心理健康工作督查;
8.做好江苏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举办张家港市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参加2023年苏州市青少年阳光体育联赛中小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比赛;
9.继续做好中小学教师短期出国(境)研修相关工作;做好国际理解教育推进工作;
10.举办“小小张闻明”未成年人文明修身行动启动仪式(暂用名);常态化做好二季度文明创建相关工作;
11.继续指导中小学完成2023年春季视力监测及数据整理工作;继续配合做好市红十字会开展学校红十字系列活动;
12.组织开展幼儿园一日保健活动;做好初一女生HPV疫苗完成首轮接种工作;常态化做好监测试点学校监测工作;做好第二波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应对处置工作;举办“岐黄校园行”启动仪式。
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科(行政审批科)
1.举行2023年职教活动周启动仪式并开展系列宣传和展示活动;
2.做好市域产教联合体的申报工作;
3.开展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遴选工作;
4.做好2023年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报送工作;
5.组织做好2023年职教高考考生志愿填报工作;
6.考察学习同类公共实训基地管理方式,完善我市公共实训基地运行方案;
7.继续做好市人大、政协相关建议、提案的对接和答复工作;
8.继续做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项目的集训选拔工作;
9.组织参加2023年苏州市职业学校“汇聚青春力量 奋进伟大征程”文艺表演活动;
10.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数据稽核工作;
11.继续做好教育部门监管机构的年检工作;
12.完成学科类培训机构监控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13.组织参加苏州市社区教育教师能力大赛;
14.研究老年大学毕业结业制度,完善学员学籍管理办法。
安全保卫科
1.指导学校做好“五一”假期居家外出安全教育活动;
2.指导学校开展“5.12”全国防震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3.配合市安委办组织参观长三角国际应急减灾和救援博览会;
4.配合市安委办做好2023年张家港市地震灾害综合应急演练工作(指导实验幼儿园参与演练);
5.联合市公安局开展新建学校重点部位监控系统专项督查;
6.以校园保安履职重点部位远程监控系统为基础,筹建“张家港校园安防数字化应急指挥中心”;
7.制定下发《张家港市学校消防设施管理提档升级专项工作方案》;
8.对照省市消防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求,组织开展全市校园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
9.继续指导学校做好学生春游研学安全预案和报备工作;
10.修改完善《未来两年我市学生乘坐校车需求变化调查报告》;
11.召开教育领域涉稳风险研判分析例会。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承办苏州市2023年度青少年普法宣传周启动仪式;
2.完成2022年度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上报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3.完善2023年度镇(区)政府教育高质量考核指标体系,下发年度政府教育目标履职任务清单;
4.组织六大板块工作组继续深入区镇和学校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现场督导,适时召开督查情况反馈会;
5.继续做好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市、区)现场督评准备工作;
6.组织责任督学开展常态化挂牌督导,做好省责任督学履职记实平台考评;
7.参加全国教育督导机构负责人“两项评估”专题网络培训;
8.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和建议继续修订关于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相关文件;
9.做好施教区(服务区)调整合法性审查,履行法定程序并更新至重大行政决策系统;
10.选编第3期教育信息参考。
机关党委(党建科)
1.举办市委教育工委党组织书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
2.举办教育系统党务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
3.做好省委教育工委第四批中小学校“一校一品”党建文化品牌项目建设成果上报工作;
4.做好发展党员相关工作;
5.做好各级党建平台信息填报维护工作;
6.拟定中共张家港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7.定期报送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8.按期开展教育系统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9.做好市纪委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监督监测平台填报工作;
10.做好受处分人员半年回访教育及解除工作;
11.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做好高职提前单招考生预录取工作(时间:5月上旬);
2.组织职教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时间:5月15日;地点:中专校);
3.协调各有关部门落实高考后勤保障等工作(时间:5月15日);
4.召开高考考务及送考工作会议(时间:5月26日;地点:410);
5.召开高考工作协调会议(初定时间:5月26日;地点:待市政府指定);
6.做好高考考点广播系统试听工作(时间:5月28日;对象:梁丰高中、沙洲中学、暨阳高中、张家港高级中学);
7.做好高考考务准备工作(时间:5月);
8.做好初中英语听力口语自动化考试缓测工作(时间:5月10日);
9.做好中考照顾对象审核及公示工作(时间:5月12-16日);
10.做好2023年中招专刊资料收集工作(时间:5月24日);
11.拟定并发布中招招生工作意见(时间:5月中旬);
12.组织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时间:5月13-14日;考点:中专校、梁丰幼儿园);
13.做好自学考试新生验证及毕业办理工作(时间:5月25-29日)。
教师发展中心
1.组织开展各学段常规调研及研训活动;
2.做好高三二模测试阅卷、数据分析、学科质量分析;
3.指导各校做好高考考前复习迎考工作;
4.组织相关学段、学科基本功、评优课等评比选拔活动;
5.组织做好相关学段课改展示活动;
6.组织张家港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7.做好2023年江苏省职教高考考试情况汇总分析;
8.做好初三中考适应性测评(9-11日)质量分析及学科冲刺复习指导工作;
9.做好相关年级“领雁计划”学科素养竞赛工作;
10.承办苏州市初中历史青年教师基本功竞赛( 4-5日,梁丰初中);
11.承办苏州市小学美术特色教学研讨活动;
12.组织市小学二年级整班学生铅笔字比赛、小学书香之班评选、张家港市“双减”背景下小学语文创新作业设计评比;
13.组织2023年长三角城市群征文初评、送审;
14.继续开展领航名师、心理督导、幼小衔接、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推进会等活动;
15.启动家庭教育指导师、党务工作者、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培训;
16.组织第22期中青班第一批学员赴宿豫支管支教;
17.组织做好名优校园长班结业阶段活动。
教育技术装备室
1.组织做好2023年张家港市信息化教学优质课大赛(幼儿园组)评比活动;
2.开展苏州市中小学教师信息素养提升活动;
3.组织开展全市中小学生实验知识竞赛复赛;
4.协同大数据局做好政务网与教育城域网互联网出口互相备份的相关工作;
5.继续做好设备采购工作;
6.完成直属学校的网络安全软件安装工作;
7.对新生入学平台进行压力测试,确保平台顺利上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