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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2023年8月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张家港市教育局发布时间:2023-08-02 15:23:48访问量:字体

局主要工作

1.组织召开暑期校园长培训班暨开学工作会议;

2.做好2023年暑期市内教师调配和2020年新教师“三年过三关”再定岗分配工作;

3.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4.做好迎接苏州市教育局和公安局联合检查我市校园暑期安全工作;

5.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拟开学学校投用准备并完成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工作;

6.拟定秋季开学工作督查方案,组织开展开学工作专项督查活动,召开开学工作专项督查预备会;

7.做好“园丁先锋”党建文化品牌示范学校、示范党支部申报评选工作;

8.召开2024届高三教学工作会议。


科室工作

办公室

1.协调组织召开暑期校园长培训班暨开学工作会议,完成新学年开学工作报告;

2.组织相关科室(部门)开展2022~2023学年项目化评比活动认定工作;

3.组织年度先进人物、优秀集体等相关内容汇编,结集成册;

4.继续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宣传视频、画册和微电影拍摄的工作;

5.做好三季度阳光扶贫走访慰问工作;

6.做好苏州市教育系统统战工作专题培训班来我市考察交流的工作(分两批);

7.完成市教育局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的编制;

8.做好《2022-2023张家港教育年度报告》的汇编工作;

9.继续做好2022年机关档案的归档工作;做好教育系统通讯录的印制工作;

10.做好宣传、信访、接待、会务、文字材料等常规工作。


人事科

1.完成2023年各批次教师招聘拟录用人员资格复审工作;

2.发布2023年校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招聘、备案制教师招聘录用文件;

3.完成2023年暑期市内教师调配、2020年新教师“三年过三关”再定岗分配工作;

4.做好2023年各类教师招聘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及工龄认定等工作;

5.完成2023年教育系统新招聘教师及暑期调配人员聘用手续办理;

6.指导做好2023年教师流动工作,汇总《学校交流教师名册》;

7.与市委编办对接,上报2023年师资调配情况,做好用编审批工作;

8.做好2023年暑期干部调整送达相关工作;

9.对接市委编办、人社局,做好2023年引进教育人才及家属手续办理工作;

10.组织2023年乡村学校定向师范生、2020年“硕师计划”培养对象签订协议;

11.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12.做好优质师范生相关费用兑现工作;

13.做好赴新疆霍尔果斯支教教师选派工作;

14.做好202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

15.开展2023年暑期教育系统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招聘工作;

16.办理8月份退休教职工的退休手续。


发展规划和财务科

1.继续做好2023年度城建计划和民生实事(教育类项目)建设工作;

2.继续推进梁丰幼儿园南园区、特殊教育学校改造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工作;

3.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拟开学学校投用准备并完成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工作;

4.继续做好苏州市集中采购相关工作;

5.做好直属学校暑期维修项目施工督查工作;

6.持续做好局本级和直属单位(学校)2022年度进一步盘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

7.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通知和收费项目标准公示表印制工作;

8.做好17家单位的审计报告定稿工作;

9.做好8月全口径债务监测系统月报工作;

10.制定2023-2024学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11.组织相关单位做好2023年度预算追加准备工作;

12.持续做好直属单位(学校)财政专项资金计划申请审核工作;

13.做好局本级和直属单位(学校)2022年度决算公开工作;

14.做好直属学校食堂食材定点配送供应商选择及相关工作;

15.做好全市学校2023年二季度教育事业季报统计和代码库信息更新维护工作;

16.做好国家助学贷款现场办理和续贷远程受理工作;准备2023年度省学生资助绩效考核部分材料;督促各普高、幼儿园做好新学期特殊困难学生减免学费、保教费的相关工作。


基础教育科

1.配合做好2023-2024学年开学工作会议暨暑期校园长培训活动;

2.召开2024届高三教学工作会议;

3.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4.做好城区学校插班生入学(园)、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二次协调工作;完成省教育厅阳光招生平台相关数据的采集工作;

5.全面梳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学期生源情况,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做好准备;

6.做好第二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审核省优、市优创建单位申报材料和省优复审整改材料;继续做好民办学校分类登记工作;

7.做好高中学生军训工作;

8.做好苏州市优秀班主任申报工作;

9.召开全市“爱满港城”动员会;持续做好文明创建网申、实地和文明实践指导工作;

10.做好新一轮外籍教师服务招标采购工作;做好与香港中小学结对工作;

11.配合做好“大美长江”《长江保护法》主题的书画征集工作;开展“烟头不落地”专项行动;指导各学段做好教学生活环境自查整改;组织参加“美丽中国”第五届少儿手绘地图大赛苏州地区评选赛;组织学校参加“我眼中的健康城市”系列活动;

12.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劳动周”活动。


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1.推进全市职教资源整合及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相关工作;

2.召开全市职业学校新学年开学工作会议和全市社区教育工作会议;

3.做好职业学校相关评优评先工作;

4.组织参加产品设计、新型电力系统运维赛项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决赛;

5.指导职业学校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开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6.做好2023年暑期职业学校教师下企业实践考核及总结工作;

7.做好全国中职管理信息系统2023届毕业生就业信息填报工作;

8.制发第十一届“行行出状元”张家港状元赛学生组比赛相关技术文件;

9.会同相关单位共同做好劳模(工匠、职工)创新工作室申报工作;

10.持续做好暑期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督查治理工作;

11.组织做好省级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建设项目申报工作;

12.做好省社会教育现场会承办工作。


安全保卫科

1.迎接苏州市教育局和公安局联合检查我市校园暑期安全工作;

2.督促指导保安公司组织开展校园保安业务轮训和能力测试工作;

3.会相关部门对校园保安进行违法犯罪和精神病情况审查;

4.持续开展防暑降温、反诈防骗和预防学生溺水警示教育工作;

5.会相关部门对新建学校的智慧安防建设工程进行开学前验收;

6.制定完善新学年校园安全工作检查计划。


督导科(政策法规科)

1.做好《关于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深化全市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政府审议相关工作;

2.拟定秋季开学工作督查方案,组织开展开学工作专项督查活动,召开开学工作专项督查预备会;

3.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的改革方案;

4.组织六大板块工作组继续深入区镇和学校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现场督导;

5.研制责任督学和责任区调整的相关文件,制作更换督学证和公示牌;

6.继续做好“苏培计划(八五普法)”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活动;

7.落实完成张家港市外国语学校体制机制风险评估报告;

8.组织开展新聘校级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9.完成省每日办件管理系统数据上报工作;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台账;

10.选编2期教育信息参考。


机关党委(党建科)

1.做好“园丁先锋”党建文化品牌示范学校、示范党支部申报评选工作;

2.做好“先锋印象·美好瞬间”摄影作品评选工作;

3.做好各级党建平台信息填报维护工作及上半年发展党员工作;

4.做好新入职教师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录入工作;

5.做好廉洁校园示范点学校现场考评工作;

6.做好2023年教育系统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工作;

7.建立2023年教育系统新提拔干部廉政档案;

8.做好违纪违规人员立案与处分工作;

9.做好个别受处分党员干部帮教治本相关工作;

10.做好信访查办工作。


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1.做好普通类专科批次征平志愿填报督促提醒工作(8月5日);

2.做好普通高中高一新生学籍上报准备工作(8月27日);

3.上报中招录取情况统计表(8月30日);

4.整理自学考试增考成绩(8月17日);

5.做好教师资格笔试方面的电话咨询工作(8月20日-31日);

6.做好苏州市义务教育学业质量监测考务准备工作(8月26日-31日);

7.做好成人高考报名准备工作(8月26-31日)。


教师发展中心

1.做好高三教学工作会议相关工作;

2.做好高三期初测试相关命题工作;

3.做好2023年暑期教师学科素养竞赛考务及阅卷工作;

4.组织江苏省2023年度规划课题申报;

5.组织江苏省2021年度规划课题中期检查;

6.组织2023年江苏省“师陶杯”教育科研论文评选;

7.组织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上的暑期教师研修(7月14日-8月31日);

8.组织新高三教师暑期集训(8月1-2日,梁丰高中、中心西区);

9.组织2023年新入职教师暑期集训(8月6-10日,梁丰初中本部);

10.组织新高一高二教师暑期集训(8月11日,沙洲中学、梁丰高中、中心西区);

11.组织公益性岗位教师岗前集训(时间和地点待定);

12.协助做好2023年“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报送工作。


教育技术装备室

1.组织参加江苏省中小学生实验能力大赛决赛;

2.承办苏州市中小学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评审工作;

3.做好江苏省梁丰高级中学高新区实验学校专用教室设备和家具等学校设备的采购及开标工作;

4.开展民办学校统一互联网出口的网络割接工作;

5.继续做好暑假期间的网络安全保障工作;

6.配合市教育局做好新闻拍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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