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活动、重点工作
1.完成《张家港市县域创新格次赋分机制》编撰,完成县域创新格次赋分软件系统(一期)开发;
2.配合《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张家港实践》课题组,形成研究工作方案,开展资料收集和实地调研工作。
二、科技招商
1.草拟C基金运作规程修订意见;
2.修订“张科贷”科技企业风险贷款风险补偿资金实施细则;
3.根据苏州考核标准表,调整张家港市科技招商认定规则及考核体系;
4.对接研判重组人P53腺病毒注射液等项目。
三、高企培育
1.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常态化召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调度会;
2.常态化组织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
四、科技合作
1.开启第八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张家港)我市三百家企业需求调研工作;
2.按照《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六批科技镇长团组建工作的通知》(苏人才办〔2023〕3号)及苏州市有关要求,根据我市重点产业基础,提出并上报第十六批科技镇长团岗位需求;
3.筹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张家港)技术转移中心;
4.根据《张家港市专家创新资源平台应用推广建议方案》,推进在“今日张家港”开启端口工作;
5.完成2023年度苏州市创新联合体建设、2023年江苏省科技副总申报;
6.做好沙钢集团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省联动重点专项)项目辅导及省级推荐工作。
五、人才引进培育
1.筹备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张家港分会场暨张家港创新周活动;
2.筹备科技创新CEO特训营(半导体专题),拟于6月7日-10日举办;
3.组织2023年省双创人才申报;
4.组织2023年第一批姑苏领军人才面试答辩;
5.做好半导体专项赛准备,6月2日面试答辩;
6.做好第二批市领军人才网评工作。
六、载体平台建设
1.配合财政局完成南工大产业学院绩效评估,与保税区对接好产业学院搬迁工作;
2.继续推动中科纳米和张家港ICC二期建设,严格按照二期项目进度表进行落实,到6月底实现项目开工;
3.深化同苏州实验室沟通对接,加强我市重点研发平台、龙头企业与苏州实验室合作;
4.继续推进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工作,与各共建主体保持密切联系,不断完善共建方案。关注好后续批次申报领域发布情况,挖掘更多本市参与全国重点实验室共建单位,并签订合作协议。
七、项目申报
1.组织2023年苏州市科技发展计划(第一批)项目申报;
2.组织2023年度第二批新开工科创孵化载体认定;
3.协调参加2023年苏州市新研现场考察及集中答辩;
4.组织2022年度立项的2家苏州市新研中期验收;
5.组织南工大产业学院进行苏州市新研项目完结验收。
八、其他工作
1.做好非学科类科技教培机构管理工作;
2.继续开展全市科研院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3.推动开展高新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4.按安委会要求组织各科研院所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