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活动、重点工作
举办2023中国科技独角兽企业(张家港)峰会。
二、科技招商
1.会张创投,出台C基金管理办法补充细则;
2.持续推进深空动力研究院等重点项目及西安科技招商活动获奖项目洽谈落地。
三、高企培育
1.会同市财政、税务等部门共同做好本年度最后一批高企申报组织、联审和推荐工作;
2.落实《张家港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完善高企培育库建设;
3.常态化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申报。
四、研发费
1.组织开展研发费账务处理培训。
五、科技合作
1.会同人社局承办好“校园苏州日”—走进吉林大学、东北大学系列活动;
2.配合人才办开展第十六批科技镇长团培训及全市调研工作;
3.召开第八届中国创新挑战赛(张家港)技术需求分析论证会;
4.组织开展2023年江苏省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工作、2023年度苏州市创新联合体建设申报工作;⠼/span>
5.做好第二届江苏省产学研合作大会我市企业需求对接、展品参展、签约项目及参会等工作。
六、人才引进培育
1.2023年第二批姑苏领军人才(区域重点产业专项)面试;
2.2019-2020年姑苏领军人才项目验收;
3.省双创人才三大领域直报项目面试;
4.张家港市第三批市领军人才申报。
七、载体平台建设
1.继续做好中科纳米和张家港ICC二期项目建设协调工作,配合保税区完成南工大产业学院搬迁;
2.继续推进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工作,与各共建主体保持沟通联系;
3.加强与苏州实验室沟通对接,不断挖掘我市重点研发平台与苏州实验室合作意向;
4.推进科创孵化载体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5.配合南工大产业学院做好苏州市新型研发机构项目完结验收工作。
八、项目申报
1.开展省民营科技型企业备案;
2.开展张家港市级产业链创新产品攻关计划、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指导性项目、产学研预研资金项目申报。
九、其他工作
1.举办2023年江苏省J-TOP创新挑战季张家港专场活动;
2.督促全市科研院所与高新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继续开展全市科研院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4.推动开展高新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5.做好非学科类科技教培机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