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民生兜底保障。完善政策体系,出台《关于实施张家港市低收入人口医疗费用支出帮扶项目的通知(修订)》《张家港市困难人员疾病诊断证明操作细则》,继续修改完善《关于规范开展张家港市困难家庭学生“阳光午餐”项目的通知》《张家港市少年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办法(修订)》《关于规范开展张家港市困难家庭学生“共享阳光慈善助学”项目的通知》等文件。推进扬帆计划—低收入家庭青年就业促进项目,完成项目邀标,选定承接社会组织,完成低收入家庭走访、需求评估,对具有可行性的个案进行接案,同时链接人社局就业服务资源开展针对性服务。推进慈善超市“云上+实体”融合项目,指导试点区镇完成实体慈善超市筹建,包括选址、标识设计、人员招聘培训、制度建设等。指导实施2022年社会救助关爱援助项目。开展2022年春节慰问“回头看”工作。完成第五届“苏州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
二、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全面启用养老服务大数据平台,分批组织区镇(街道)、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功能使用培训。完成20家老年人助餐点建设验收,下达2022年民生实事工程镇区分解任务,指导各区镇、街道开展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点的选址规划工作。协调市监局,完成老年人助餐点“明厨亮灶”安装工作。协调康养集团与锦丰镇,确定锦丰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方案。协调人社局、交通局等部门,做好尊老卡开通公交优待功能的政策与技术准备,根据市政府批复启动老年人优惠乘坐公交车项目。根据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要求,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应对疫情变化,督促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继续做好“邻里港湾”打造点位的调研和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形成年度打造方案。指导老年友好社区和苏颐养1号店点位做好打造工作。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督促工作。组织开展2021年度议事协商和村社区微自治优秀案例评选工作。常态化报送扫黑除恶相关信息,做好市禁毒办相关工作。做好民生微实事项目宣传小本子编印及发放工作,指导区镇、街道实施好2022年度民生微实事项目。与组织部做好党组织为民服务资金参照民生微实事项目流程实施的沟通对接工作。加大对区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和村(社区)社会工作室的现场督查指导力度,全力加快建设速度。做好2022年“国际社工日”活动准备,开展优秀社工、优秀项目案例、优秀机构等推荐活动。做好2021年度社工考试通过情况统计工作,继续鼓励社工完成中国社会工作网的注册登记。梳理长期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检查和活动异常的社会组织名录,启动第五批长期不参加活动、不进行年检、不接受监督检查社会组织的撤销登记工作。
四、规范专项事务管理。做好新春期间社会事务领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殡葬服务机构安全检查。加快推进焚烧炉除尘设备安装建设进度。继续推进政府驻地迁移历史遗留问题相关工作。拟定我市婚俗改革初步方案。
五、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整理完成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上报材料,对照创建指标全部形成说明报告。推出我市未保工作经验系列报道文章“能力篇”(第五篇)。推进2022年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机构从业人员违法犯罪记录集中查询工作。制定困境儿童个案管理分级服务年度评估核查方案、未保工作站评估核查方案。做好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专业能力提升项目协议签订、评价方案确认等事项。做好2022年度收养评估协议签订、评价方案确认等事宜。常规性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工作、收养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