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制定2023年社会救助年审工作方案,适时启动年审工作;赴乡镇检查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情况;落实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衔接实施方案要求,推进省级创新试点工作;继续开展好“海棠益助”五个一行动;联合复旦大学社会工作学系团队进行全市低收入人口“物质+服务”需求调研工作;做好高温等恶劣天气特殊困难群体异常情况监测和防护应对措施,视情开展关爱慰问工作;推进“云上+实体”慈善超市建设;推进社区慈善基金向村(社区)覆盖;启动“爱满港城”捐款活动和第八届“张家港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持续推进与康养集团合作项目,跟进南苑新村项目施工建设情况;加快养老志愿者协会阵地建设项目,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并进入施工阶段;常态化开展银龄互助志愿服务项目,动员各点位开展宣传、招募、团队志愿服务等内容;组织养老机构开展夏季安全巡查工作,跟踪隐患整改;督促养老机构积极组织员工参加护理员持证培训,提高持证率、提升护理技能;拟订我市空巢独居老人关爱服务制度,建立定期探视和动态摸底、智能养老守护、突发情况应急救援、生活服务保障等要求,保障空巢独居老人居家生活安全。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继续推进全市职工集宿区社区化管理工作,印发相关实施意见并指导各区镇(街道)选择合适点位打造;联系行政审批、医保、人社等条线,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市“全员全科社工”考试和培训工作。
四、规范专项事务管理。持续推进婚丧两项试点改革工作。及时下发张家港市《白事一本通》,指导文明办丧;编制出台《张家港市殡仪服务中心布局规划》。开展“爱载暨阳”七夕特辑暨新场馆启用周年纪念活动。出台金港、后塍、德积街道勘界工作方案,召集协调部署会议。
五、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持续跟进招投标等事宜。拟订市、镇两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和服务指引,组织专家论证。对接市未保委相关成员单位,拟订《张家港市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拟订《张家港市监护困境未成年人个案保护实施方案》。联合市文明办,商议“苏童成长”协同关爱机制运行模式。实施2023年度困境儿童个案管理服务分级评估项目,持续跟进分级评估工作。常规性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8月发放工作、收养登记工作、收养家庭回访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