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完成2023年社会救助年审工作,对全市在册救助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开展春节慰问各类名单的汇总、初审工作;下拨第四季度低保、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特困人员资金、临时救助金和寒衣款资金;按照2023年全省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工作要求,做好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试点各项工作;做好第八届“张家港慈善奖”候选对象评选;联合市融媒体中心、市慈善总会做好2024年新春慈善晚会筹备工作;做好第七届“江苏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指导候选对象准备参评材料;举行“云上+实体”慈善超市镇域全覆盖暨政策计算器上线启动仪式。⠼/span>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持续做好与康养集团的合作项目,跟进南苑新村项目施工的开展情况;养老志愿者协会组织开展年度志愿服务总结及表彰大会;持续开展银龄互助志愿服务项目;根据联合检查验收组对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提出的问题,督促机构完善整改,并进行复评验收;跟踪5家机构消防喷淋改造进度,提升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和应急能力建设;完成2023年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政府补贴部分结算工作;出台符合我市情况的《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继续落实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探访工作。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对本年度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辞职、补选情况进行程序合规和数据汇总,完成省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后补选工作进展统计表及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等工作的年度报表,在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平方完成数据更新;整理本年度全市村(社区)村(居)民会议召开情况、重大议题和成果;社区协商开展情况、创新点和优秀案例;进行智慧社区试点点位现场考察、经验、成果汇总;进行集宿区优秀点位现场考察、经验总结、塑造经典案例;五社联动基础建设、联动机制;做好2023年度我市实施的两个省补项目大新镇朝东圩港村和后塍街道学田村(善政社区)建设改造工程的进展情况;指导区镇(街道)完成全市260个村(社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汇编的核稿工作。
四、规范专项事务管理。继续完善婚俗改革试点建设,整理婚俗改革、家风家教等移风易俗方面内容台账,为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考核评定做好准备;继续选培丧葬礼俗改革试点,强化指导和宣传,为开展丧葬礼俗改革推进会做好准备;按照《关于勘定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行政区域界线的实施方案》按时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五、加强特殊群体关爱保障。完成未成年人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梳理汇总相关信息数据,组织区镇、街道开展专题培训工作。推进2024年困境儿童个案管理分级服务项目、2024年突发困境未成年人个案服务项目发包工作。做好2023年度“三色花开苏童成长”未成年人社会实践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推选工作。做好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评估、复核准备工作。常规性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12月发放工作、收养登记工作、收养家庭回访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