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法治张家港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组织各部门、区镇结合苏州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具体落实措施。2-3月,依托中国政法大学专家团队,结合省、苏州规划出台情况,完成法治张家港建设“十四五”规划起草工作。4-5月,履行征求意见、审核批准等程序。
二、制定2021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2月下旬~3月上旬,市司法局就各单位提交的决策事项建议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论证,梳理年度决策目录(初稿)提交市政府办公室。3月中旬,市政府办公室分管负责人组织相关单位就年度决策目录(初稿)中事项的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进行会商,确定年度决策目录(送审稿)。3月下旬,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公布年度决策目录。
三、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建设。2月下旬~3月,组织全市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对所属人民调解员基本情况进行备案存档,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底数清、情况明。3月,会同法院遴选特邀调解员和特邀调解组织,对上述调解员和组织主持形成的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法官可快速出具裁定书进行确认。
四、3月中旬,召集社区矫正委员成员单位召开第一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