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起草《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苏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明确未来五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时间需对接苏州条线后确定,苏州方案需等省方案印发后确定。)
二是征集2022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建议事项。1月份组织各部门、各镇(区)、街道结合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申报市级决策建议。随后市府办组织市监委、发改委、财政局、司法局、维稳办及申报单位进行会商,确定拟报市政府审议的决策事项。年度决策目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于3月底前印发并公布。
三是开展元旦、春节、冬奥会期间维稳活动。1-2月份,通过加强走访、定位巡查、发放提示短信等方式,做好元旦、春节、冬奥会期间特殊人群安全稳定工作。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活动,维护重要时间节点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