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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2021年12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张家港市水务局发布时间:2021-12-03 15:27:01访问量:字体

1.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完成河湖“四清”工作年度任务;巩固河道环境大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长效做好河道环境整治工作;推进劣Ⅴ类水体整治工程,指导督促板块完成“一河一策”制定,完成列入年度任务的河道整治工作;服务市级河长开展巡河工作;做好年度考核工作。

2.强化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全市达标区创建工作,完成高质量发展指标年度任务目标;完成省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示范城市7大类创建工作,完善台账资料,做好迎检准备;推进《张家港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落实,制定污水处理费拨付考核制度;持续推进城区排水设施一体化运维工作,完成《张家港市城区排水设施养护运维管理考核办法》和《张家港市城区排水设施养护运维管理考核细则》出台。开展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城镇排水设施、农污设施年度检查考核工作。

3.狠抓重点水务工程建设。太字圩港闸站改建工程进入施工阶段;做好十一圩江边枢纽改建工程和走马塘江边泵站工程施工进场准备。

4.实施供水品质提升工程。加强对水务集团的行业指导,督促加快推进第四水厂40万吨/日深度处理改造工程进度;完成四季度供水水质监测结果公开。

5.强化水土保持监管。做好苏州市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准备工作。

6.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接受市安委办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7.推进生态美丽河湖创建及验收评估工作。继续督促各镇加快2021年88条生态美丽河湖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推进常沙河生态美丽河道建设进度;开展2022年生态美丽河湖建设任务前期工作,督促各区镇编制建设方案和实施方案。

8.做好2021年防汛工作。做好相关准备迎接苏州市防办汛后检查;配合苏州市局做好水旱灾害风险普查中期现场抽检、复核、数据汇交等工作;完成防汛物资补充块石的采购和验收;组织三个水位标准站设备采购并施工安装;指导各区镇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提标示范点建设。

9.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强对重点取用水户取水现场的日常监管和巡查;开展推进重点取用水户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建设和验收;完成《张家港市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专家评审和修改;指导取用水户加强节水管理,完成省级节水企业、单位创建申报;开展两座标准化地下水监测井项目建设,并做好现场指导;完成企业用水审计、水平衡测试报告专家评审和修改;组织开展用水统计第四季度填报和审核;联合农业农村局,完成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创建苏州市级节水型农业示范园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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