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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5月重点工作安排

市农业农村局5月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1-05-10 14:26:12访问量:字体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自觉性,筹划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增强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印发《张家港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2021年度工作意见》,布置省乡村振兴考核、苏州农业农村现代化考核相关工作,印发《张家港乡村振兴》简报第六期;持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特色康居乡村(示范区)设计规划和招投标工作,加快项目进展,并按照年底80%一般村完成特色宜居村认定的要求,加快推进特色宜居村建设。

3、做好夏收夏种工作,召开全市夏收夏种工作会议、农机化现场工作会议,做好机具准备和调度工作,保障机收机插进度,确保颗粒归仓。加快“平安农机”建设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全力抓好农忙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加强执法检查,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同时指导农户开展水稻育秧工作,培育高质量秧苗,为秋熟丰产打好基础。

4、拟定农业农村“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和重大项目,制定《2021年农业农村先进镇考核办法》;出台《关于支持“十四五”期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市级机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挂钩帮扶经济一般村工作的通知》;开展张家港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布置2021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考核任务和指标;做好“美美乡村田间学堂”、“我为群众办实事”百名先锋挂钩基地项目相关工作,做好新农人风采、综合执法、数字乡村等宣传和开展第二季度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联合督查。

5、稳定现有规模猪场生猪产能,督促枫华猪场设施改造完成,具备引猪入圈条件,持续进猪,力争完成年底存栏任务;

加强与乐余镇政府关于新建猪场的协商工作,力争月底确定投资主体。继续同苏北各地继续沟通协作,积极争取域外供应指标支持。

6、继续巩固渔警联动成果,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切实维护长江渔业秩序稳定。针对隐患消除和问题整治进展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问题进行通报,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强化常态长效监管,确保全面实现“四清四无”的目标任务。

7、组织实施好各类项目:建立2021年张家港市农业建设项目库,下达2020年度苏州市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财政奖补资金、苏州共享农庄创建奖补资金、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奖补资金、2021年度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第一批奖补资金;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落实上半年机具购置奖补;确定2019-2020年度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项目市级联合复验意见,拨付市级补助资金;做好2020年度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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