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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9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1-09-01 10:38:00访问量:字体

1、继续开展“四史”宣传教育,做好全市及局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巡回指导工作,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围绕第二十次党代会精神,践行新思想,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努力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港城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持续跟踪落实好省乡村振兴、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考核任务推进工作,及时做好结果调度和监测分析,谋划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业务培训工作;继续做好第四轮省农村改革试验区及改革试验任务相关工作编印《乡村振兴》简报第十期常态化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管理和特色宜居村的认定工作继续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督查、检查和指导工作

3、制定出台关于支持“十四五”期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向经济一般村倾斜做好苏州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苏州市级机械化示范基地创建指导工作,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编制《张家港市数字乡村典型案例汇编》,并会同大数据局制定《数字乡村建设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推进数字乡村试点建设工作;做好部级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实施工作,选址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示范标牌。

4.组织参加苏州农业农村系统“学党史守初心强三农奋进现代化”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演讲比赛;做好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项目申报苏州市星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考评等工作;出版张家港农业投资指南开展数字乡村、秋季农业旅游、农村战疫身边有你等专题宣传;筹备农民丰收节张家港市农博、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创业创新大赛等工作。

5、继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持续开展采样监测工作;同财政商讨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的可行性;同苏北地区争取生猪指标;推进畜禽综合屠宰场外部配套道路建设;继续开展长江禁渔高密度巡查,监督和指导乡镇护渔队伍,持续保持长江禁捕高压态势。

6.完成2021年中央财政补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三方核查工作,并督促各镇(区)做好第三方核查提出的项目整改工作;拨付苏州市级园区奖补资金2021年夏季秸秆机械化作业补助;落实姑苏乡土人才项目资金,做好宣传和项目落地。做好中央“稻谷补贴”新型职业农民社保补贴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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