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张家港市撤县建市40周年。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对江苏、苏州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聚焦改革创新、服务发展,聚力在思想政治引领、传承红色基因、提高安置就业质量、服务练兵备战、社会化拥军支前、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推进基层体系建设、有效化解矛盾风险、打造专业化干部队伍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以实干实绩加快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张家港实践不懈奋斗!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
1.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第一遵循”来贯彻、“第一政治要求”来落实。
3. 贯彻落实江苏省“十五五”退役军人工作专项规划,落实市“十五五”规划纲要中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部署要求,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年度落实方案和重点任务清单,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4.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抓好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化党支部党建工作管理考核,规范支部运行,选优配强党务干部。深化“党建+”业务融合,构建党建业务协同评价机制,落实党建“书记项目”。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5.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整治形式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强化正风肃纪反腐长效机制,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和警示教育。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自觉接受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
6.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九五”普法规划,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宣传贯彻与教育培训,严格依法决策,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7. 严格履行党和国家安全责任制,防范化解退役军人领域风险隐患。落实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落实党组统战工作责任制,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8.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用好宣传舆论载体,策划重要节点、重大题材专题宣传,深化与主流媒体合作。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建强通讯员、信息员队伍,推动宣传资源整合共享。加强网评员队伍建设,实施舆情动态跟踪和分级响应,确保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二、优化移交安置办法,推动安置质效提升
9.高效率做好接收报到工作,做好春秋两季退役士兵返乡迎接工作,从严从细做好退役军人档案审核接收工作。用好军人退役“一件事”平台,切实方便退役军人办理退役报到手续。常态化推进离退休、伤病残、逐月领取退役金等退役军人和无军籍职工的接收工作。
10.高质量做好移交安置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安置”机制,提升安置工作刚性。优化安置工作流程,提升安置岗位质量。加大“直通车”式安置力度,畅通安置渠道,优化岗位配给,提升安置工作精准度。做好转业军官家属随调和家属子女随迁、入学入托工作。开展安置情况回头看,加强与接收单位定向联系,跟踪掌握退役军人安置后的情况动向。
11.加强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的管理,组织志愿者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做好适应性培训、岗前培训和进高校培训工作。扎实开展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思想教育,落实相关待遇,组织重点走访慰问,做好人员年检工作。认真做好下岗失业转业志愿兵补助申请审核、调标和发放工作。
12.组织开展春秋两季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规范培训课程,丰富教材内容,固化培训内容。组织开展退役士兵补贴性教育培训报名、开班和补贴发放工作,按要求做好培训情况统计上报。积极组织退役军人参加苏州市域一体化教育培训,优化教培先行、岗位跟进的“工学一体”培训模式。
13.组织第八届百城联动专场招聘会、金秋招聘会等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根据未就业和失业退役军人求职需求,做好一对一就业帮扶。根据上级要求,选拔本市企业(项目)参加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结合法治建设,加强退役军人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宣传,组织开展“送政策”进军营活动。
三、提高优待服务水平,厚植尊崇关爱情怀
14.落实抚恤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规范开展新增优抚对象身份认定审核,及时办理关系转移与信息变更。统筹开展优抚对象年度确认与数据核查,加强优抚对象数据动态管理,落实数据月报送制度。加强优抚资金使用管理,定期开展优抚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5.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苏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保障部分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分批组织优抚对象短期疗养活动。做好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工作。推动为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家庭实施宜居改造。
16.常态化推进优待证申领发放与管理,持续汇聚社会资源,拓展优待内容,稳妥推进优待证数字化应用。持续购买“港城·戎保1号”团体意外险,优化保险内容,扩大宣传渠道,提升理赔服务效率。
17.持续深化“崇军康养”工程,年内至少新增挂牌1家优抚对象优待定点医疗机构。与民政部门携手指导区镇、街道推进所属公办民营养老机构挂牌优待定点养老机构。
四、深化英烈褒扬纪念,营造崇尚英烈氛围
18.持续推进退役军人红色档案抢救性记录保护行动,制作英烈宣传微视频,深化红色文创产品开发,持续开展英烈事迹宣讲“五进”活动,开展“为烈士寻迹”专项活动。
19.组织开展清明、烈士公祭日等祭奠缅怀活动,持续开展“致敬英雄·关爱烈属”活动,提供上门问诊、“圆梦微心愿”等服务,动员社会力量为烈属提供多元优待。
20.强化烈士纪念设施长效管护,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硬件、软件整改提升。依托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管护。
五、提升拥军支前效能,支持部队练兵备战
21.健全完善双拥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具有张家港特色的新时代双拥工作路径。扎实推进完善双拥工作机制改革各项任务。组织开展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系列宣传活动。
22.健全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支持驻军部队开展拥军实事项目。协调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军人子女入学等工作。
23.持续深入开展“新兵守国·老兵守家”活动,做优“戎享港城·暖心守护”现役军人父母关爱行动品牌。面向基层官兵、边海防部队和张家港籍军人,广泛开展“情系边海防官兵”等走访慰问活动。
24.加强城市战舰共育共建,丰富“城舰共建”内容形式,提升“城舰共建”影响力。推进“城连共建”任务,高质量完成共建项目,打造张家港市“城连共建”品牌。
六、注重源头治理防控,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25.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退役军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动态梳理矛盾问题,推动案结事了、息诉停访。积极提升来电、网上信访即时答复质量。
26.做好退役涉访重点人群梳理排查,制定完善风险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化解稳控责任。扎实推进年度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信访事项化解工作。
27.开展“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建设年”行动,研究制定信访事项办理、流转处置、应急处置、回溯检视等制度。强化业务培训,扎实推进全市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28.加大困难帮扶救济力度,完善突发重大困难退役军人即时帮扶援助机制,健全帮扶援助流程和标准,规范评审制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关爱帮扶困难退役军人。
七、聚焦服务体系建设,夯实服务保障根基
29.推动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运行提质增效,聚焦“便民利民、崇军康养、一站服务”,加强服务阵地和友好场景建设,探索将服务保障触角延伸至企业、高校、新就业群体集聚区,提升阵地覆盖面与辨识度。
30.抓好2025年度服务体系调研督导问题整改落实与成效巩固提升,配合开展苏州市2026年度服务保障体系督查调研,根据工作指引与资料归集模板,常态化开展培训交流,指导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落实工作要求,提升基层服务保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31.借助信息化手段,持续深化“四访四送”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活动,严格运用“235”工作法,构建“市级统筹协调、镇级精准响应、村级贴身服务”三级联动机制,实现五类重点服务对象人员全覆盖、服务全闭环,精准提供政策咨询、就业扶持、医疗健康、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等举措,依托来访接待服务平台,贯通上下游数据信息。
32.推动服务中心(站)与基层治理深度联动、公共服务协同配合,深化部站共建互通模式,市级聚焦“一站式”服务推进职能部门数据深度共享,实现业务联办与协同办理,镇、村两级打造“精品服务窗口”,完善阵地服务功能,推动全链条、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有形覆盖、有力运转。
33.加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依托文明实践阵地发布活动菜单,以“戎耀沙洲”品牌为核心,构建“1+3+N”志愿服务工作体系,精心培育特色项目,做实先进典型选树,激发参与热情。
34.持续深化优秀退役军人“积分进村”模式,强化退役军人村(社区)干部后续培养力度,打造高素质“兵支书”队伍。
八、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锻造过硬履职本领
35.优化调整人员配置,规范人事业务流程,统筹干部选拔、培养、管理、使用全链条工作,提升选人用人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大力加强年轻干部跟踪培养,不断挖掘年轻干部发展潜力。
36.进一步优化文件处理流程,严把收发、拟办、阅处、归档等环节,及时催办、督办,确保文件快速流转。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
37.大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开展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建立“戎耀讲堂”“青干论法”“法律顾问”等制度,开展退役军人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政策法规学习,提高退役军人政策知晓度。积极开展政策业务培训活动,提升系统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贯彻执行能力水平。
38.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始终保持一种紧迫感、责任感,在工作中讲政治,坚定信仰真学真用;讲担当,忠诚履职敢作善为;讲团结,集智集力和谐奋进;讲作风,坚持践行“严真细实快”;讲规矩,坚持原则严守底线。持之以恒深化作风能力提升,强化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练就过硬本领,勇担时代重任,不断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九、强化内部制度管理,着力提升工作效能
39.加强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规范各类文书档案、业务档案归档,以管理规范化、档案数字化、利用自动化为抓手,有效推动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40.严格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管、内审监督和资金预算执行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优抚、安置、走访慰问等工作经费的专项审计。
41.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工作。按照考核标准,积极发送新时代文明实践项目。做好友爱港城平台工作。积极申报志愿服务项目,展现张家港退役军人志愿者风采。
42.做好工青妇群团工作。指导工会、妇联等常态化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结合退役军人工作特点,开展文明创建、志愿服务和干部职工走访慰问等活动,展现我局干部职工朝气蓬勃工作状态。
43.做好安全、保密、垃圾分类、节能等工作。严格落实保密规定,维护本单位安全。建设节约型机关,抓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落实,确保各项节能目标任务落地见效。贯彻《张家港市全市域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苏公网安备 320582020101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