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市食安委全体(扩大)会议。具体时间以市政府通知为准(待苏州市食安委全体会议召开后召开)。
2.召开质量强市暨知识产权年度工作会议。拟请全体质量发展委员会成员单位、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参会,总结交流2021年质量强市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部署2022年质量和知识产权工作要求,与区镇及主要责任部门签订质量强市目标责任书。
3.落细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措施。协调做好进口货物疫情防控组各项工作,持续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导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和个人规范落实好防控主体责任。对重点排查范围内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逐一梳理排查,发现问题快速处置,督促抓好落实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和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工作,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强政策提醒告诫、市场价格巡查和价格突发事件应对,确保市场价格平稳。敦促督查集贸市场、零售药店等重点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助力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推进及做好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与监管工作。
4.继续推进张家港市食用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完成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具体实施方案。以“双落实”“四提升”为主要内容,压实全市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责任,重点解决占全市80%供应量的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市场外来农产品质量安全底数不清、抽检覆盖不全、问题发现率不高、农兽药残留超标、数据集成利用率不够等问题,打造“生产有记录、质量有检测、产品有凭证、消费有信心”的张家港市食用农产品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