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2021年年报及2022年定报培训相关工作;
2.“数据张家港”二期工作推进及2022年信息化项目申报;
3.完善数据互通平台第二期功能;
4.做好人普课题立项公告、课题对接和合同签订工作;
5.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月”系列活动;
6.完成工业、能源、投资、房地产、服务业、贸易等常规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