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进“数据张家港”平台二期建设;
2.做好名录库月度新增审批及年度审批相关收尾工作;
3.进一步完善数据互通平台第二期功能;
4.做好劳动工资非一套表抽样单位样本核实工作;
5.做好人口普查数据开发等后续工作;
6.完成工业、能源、投资、房地产、服务业、贸易等年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