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2022年全年、2023年一季度GDP“四项构成”支撑度测算及分析通报;
2.做好工业产值支撑材料、投资和房地产依据凭证材料的核查工作;
3.做好服务业派生产业有关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服务业认定工作;
4.做好文化产业2022年度年报单位认定及工作总结;
5.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工作;
6.完成工业、能源、投资、房地产、服务业、贸易等月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