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整的相关工作;
2.2020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年终决算工作;
3.加强基金监管;
4.药品耗材采购工作;
5.医保“智慧眼”监管工作;
6.医药价格工作;
7.慢病用药进社区工作;
8.开展"医保+信用"管理模式建设;
9.2022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10.创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
11.国家医保信息系统平台上线工作;
12.继续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
1.2022年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调整的相关工作;
2.2020年度定点医疗机构年终决算工作;
3.加强基金监管;
4.药品耗材采购工作;
5.医保“智慧眼”监管工作;
6.医药价格工作;
7.慢病用药进社区工作;
8.开展"医保+信用"管理模式建设;
9.2022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10.创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
11.国家医保信息系统平台上线工作;
12.继续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