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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张家港市凤凰镇发布时间:2024-01-26 17:49:57访问量: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镇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贯彻落实工作要求,并形成2023年度凤凰镇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凤凰镇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导向,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持续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深度、精度上下功夫,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和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完善公开机制,优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提升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建立起规范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年内我镇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江南美凤凰”微信公众号、市政府镇宣传栏等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186条,其中政务微信公开信息数923条,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年内受理并办结依申请公开23件。与此同时,通过法治专题培训、制作政策解读图片、政府工作会议等,进行广泛的法治宣传和普及,并邀请相关负责人解读和培训,加强了我镇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以镇宣传文明办为主体,时刻关注相关网络舆情,并会同镇综合执法局、信访办和司法所等相关条线部门,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8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46.94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1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22

1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4

0

0

1

5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凤凰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目标要求,仍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是政务新媒体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加强,系统化和精细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

2024年,凤凰镇将重点通过以下几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以便民为原则,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政策和重要事项做到及时公开,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二是深化信息公开考核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便民程度以及公开的效果、群众的满意度、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处理的落实情况等定期进行综合评议、考核,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政务公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中,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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