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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0-01-21 14:12:00访问量:字体

今年以来,我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2019年张家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主线,以深化政府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普法、严格执法,不断提升港城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法治化水平。

一、依法履责,推动农业法治建设

(一)做好行政权力梳理工作。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要求,我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据《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苏编办发〔2019〕40号),开展了行政权力的全面梳理,建立了行政权力清单421项,其中行政许可32项、行政处罚322项、行政奖励16项、行政强制39项、行政征收5项、行政确认7项;同时,开展了法人类依申请行政权力事项的全面梳理,核定了“三级四同”(即省市县三级权力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同)行政权力事项59项,实现了“目录之外无审批”的行政权力“一张网”对接。继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工作,不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对“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事项,由提交证明材料转变为提交书面承诺,施行强化准入监管。

(二)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依法监督、公开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原则,我局依托省农业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5项,制定工作计划,健全随机抽查方式,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切实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着力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创造了良好的农业发展环境。2019年,累计开展执法抽查689家次。

(三)落实信用“双公示”制度。根据《关于落实国家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新版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函〔2019〕28号),我局依托国家公信力信息平台,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及时公示,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共上传行政处罚事项67项、行政许可事项116项,并在张家港市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四)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求,我局围绕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重大生物灾害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结合农事季节,突出农业机械安全、渔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扎实开展宣传培训、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强化农业安全生产领域的风险防范,实现了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019年,局党委专题召开安全生产会议2次,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30期、9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132条、发送宣传短信5000余人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000余人次,对排查出的390个安全隐患均整治到位。

二、规范程序,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执行《张家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张政办〔2016〕93号),对我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和我局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截止2019年底,累计清理以我局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7件,其中继续有效的7件、拟修订的1件;累计清理我局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件,计划2020年修订。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充分讨论、会议决定”的原则,我局制定了《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张农发〔2019〕65号)、《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党委议事规则》和《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张农委〔2019〕17号),明确了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议事原则、范围、方法、程序等规定,2019年集体议事决策事项34项,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我局公文法核制度,对以我局名义印发的文件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确保公文的合法性、规范性。

(三)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围绕农业工作实际,对涉及重大决策、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法规性文件等做出决定之前均征询法律顾问意见,对农业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疑惑及时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的作用,为农业工作保驾护航。2019年,我局聘用的法律顾问针对合同管理、土地承包、员工人事等16项事宜,均及时反馈了合法、有效的建议。

三、公正文明,规范农业行政执法

(一)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农业综合执法,揭牌成立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统一承担全市范围内种植、畜牧兽医、渔业、农业机械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增强执法能力。常态化开展渔政执法,严厉打击电鱼、使用“绝户网”及涉渔“三无”船舶等违法行为。做好农机具牌证管理及年度检审,狠抓农机安全生产。开展动物诊疗行业规范建设行动,严格动物防疫、养殖投入品及生鲜乳企业监管。建设全市农药监管系统平台,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联合执法行动等系列农业执法行动。

(二)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根据上级要求,我局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印发了《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张农发〔2019〕138号),完善了行政执法信息,配备了执法音像记录和音视频资料存储设备,统一了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编制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和流程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事前公示、事中公示和事后主动公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现了农业行政执法正确率100%。

四、宣教结合,增强农业法治意识

(一)开展农业法治宣传教育。结合农资下乡进村活动,我局在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贸市场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现场宣讲涉农法律法规、假劣农资辨别常识、农民维权方法和途径以及专业技术咨询等,吸引了800多名群众现场参与,发放了《农药管理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种子法》等法律法规读本和技术资料3000余份,赠送了优质农资产品1000多份。

(二)开展农业系统法治培训。针对全局干部职工,我局以中心理论组学习、学习强国等为载体,通过自我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局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增强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针对局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专题培训外,我局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开展了《水污染防治法》和《张家港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专题学习。针对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我局开展了农业行政执法实务培训,明确了行政执法行为应遵守的程序,规范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的标准。

(三)开展农药管理专题培训。为加强农药生产经营信息化管理,我局举办了2期农药管理平台信息化管理系统培训班,解读了《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明确了管理要求,增强了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意识,提升了农药生产经营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查摆不足,明确法治工作思路

2019年,我局在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和进步,但对照上级要求和期望,我局在制度修订完善、普法宣教形式和内容、公职律师配置、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还存有差距和不足。为此,我局将结合农业农村法治工作实际,2020年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依法履行部门职责。完善行政权力清单,加快我局权力事项融入省政务服务“一张网”运行工作的推进,做好“应上尽上”事项清单在江苏政务服务“一张网”对接,深入推进“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执行信用“双公示”制度,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健全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二是规范农业行政决策。建立制度建设工作计划,严格法核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切实提高制度质量。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和合法性审查,保障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招录法律专业人才,配置公职律师,加强法制队伍建设。三是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和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统一行政执法文书格式,严格案卷全过程监管和法制审核,开展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和提高案卷质量。深入开展涉农各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规范涉农领域的生产经营秩序。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依法公开。四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健全行政调解、行政复议和行政仲裁工作机制,完善功能区域设置,认真统计分析,规范工作程序,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五是加强学法普法宣传。按照“七五”普法要求,做好农业宣传普法工作。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农业系统内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开展各类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宣传农业法律法规,保障农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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