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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发布时间:2024-02-28 08:37:43访问量:字体

2023年,市行政审批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加快探索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路径,着力打造规范高效、优质便利的现代政务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现将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

一是深化政治理论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的第一议题,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切实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二是强化宣传教育,持续推动二十大报告精神入脑入心,通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讲座、组织开展廉洁自律基本知识暨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测试等方式,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自觉运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务实的作风,学深悟透笃行,奋勇争先,为推动行政审批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强化学法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组学法和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以领导领学、专题研讨等方式常态化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及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理解“十一个坚持”核心要义,引领全体党员干部主动学、持续学、深入学。制定《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应知应会清单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依据,以集中学法和自主学法相结合、线上学法和线下学法相结合、法律学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今年市行政审批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3次;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支部大会理论学习等形式完成《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内容的集中学习

2.健全完善领导责任制印发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主要职责进行细化分解,以清单形式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具体化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上,早研究、重部署、抓实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结合实际,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及时完成。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1.围绕法治素养提升,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一是围绕“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两方面要求,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法律知识培训8期执法技能培训4期,其中业务法律知识培训主要针对《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执法技能培训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实务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登记实务、项目立项及节能审查相关内容,通过知识讲解结合典型案例剖析执法人员对公司登记、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流程法律责任和风险点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二是举办“优服务提效能”政务服务综合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邀请来自江苏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张家港市司法局等单位的专家学者,讲授“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为目标高质量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市场主体登记实务与苏州商事制度改革”“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解读暨行政审批典型案例评析”“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等课程,为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养,不断推进政务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加强案件分析研判,着力提升应诉工作质效。立足本年度行政诉讼案件做好集中讨论、集体研判,今年针对复杂案件开展行政诉讼案件分析研判会2次,对案件事实、证据以及争议问题开展讨论,并征询顾问律师意见,结合各方意见后确定最终答辩意见,力求降低行政诉讼败诉风险。另外,以近年来市行政审批局复议诉讼案件及苏州局受理的同类案件为切入点,召集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以案释法,对《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中所涉的程序性规定讨论研究,加深行政执法人员对市场准入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增强程序意识,规范执法行为。

3.依法依规处理申诉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依法依规处理各类申诉,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实现受理、协助调查、征求意见、公告公示、决定等环节同步管理,确保流程清晰、可查可控,助推申诉处理工作标准规范再提升。今年新受理各类申诉21件,上一年度未办结各类申诉4件,目前处理完毕20件,其中申诉人申请撤销申诉3件,作出撤销决定14件,通过其他方式处理完毕3件。

4.实施分类管理,规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023年,市行政审批局累计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2家,是上年度全年总量的3.7倍。市行政审批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分类细化管理,不断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对需求清晰、事实清楚的,及时答复申请人;对复杂疑难的,加强与业务科室的协同会商,确保答复信息与申请事项精准匹配,有效提升答复质量,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

5.落实普法责任制,增强普法工作实效性。依托市镇两级政务大厅显示屏、窗口岗位等对外服务平台,通过播放法治宣传视频和宣传标语、向办事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折页以及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宣传新举措、新政策、新要求,做好常态化法治宣传。同时,利用“张家港政务服务旗舰店”、微信工作群等网络宣传阵地,做好政策的系统解读,努力建设全方位法治宣传体系。加大先锋书屋法律类书籍、普法宣传资料的摆放比例,开辟“政务互动”“法制宣传”等专栏,通过叠加法治理论教育、普法宣传功能让办事群众和企业在等待间隙接受法治思想熏陶,营造浓厚法治文化氛围,不断提升宣传效果。开展“法润政务服务发展”主题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进一步弘扬法治文化,传播法治思想,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多样性和感染力。

四、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政务服务样本

1.聚力改革攻坚,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一是增强“一网通办”改革质效。推动“一网通办”改革持续走深,全市35个部门1283个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地图优化,完成数字地图相关数据汇聚、接口对接,完善大厅地址、联系电话、名称等3500余项信息。二是推进“审管执信”建设工作。制发《张家港市推进“审管执信”闭环管理实施方案》等,组织编制“审管执”事项关联清单,截至12月底,共梳理形成“审管执”事项关联链3414条,建立线上关联关系3180条,涉及21个政务服务部门。完成“餐饮业无证经营”“产业用地项目未批先建”“产业用地项目批而未建”等3个风险预警模型开发,为辅助决策、开展重点监管提供支撑。三是创新开展涉企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产业创新集群扶持政策积分管理”应用于3月13日上线,2023年度累计办件2873件,服务企业1621家,合计赋分4477.51分,成功支撑完成本年度产业创新集群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申报、审核、赋分、确认、汇总,80%以上实现“免申即享”,涉及扶持资金超4亿元。“产业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应用于2月底正式上线准入评审在线办理功能,截至12月底,已有31个项目完成办理,5个项目办理中,涉及资金约260亿元、新增面积1922亩。

2.赋能项目提速,重大项目服务质效显著提升。一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协调推进水、电等报装单位进驻投资建设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完成与住建、资规、发改等3个部门业务系统的初步对接,新增2个策划生成项目,完成“多测合一”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方案评审,推动各区镇实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全覆盖。二是做优做细项目服务保障工作。锚定重大项目年度开工目标,协助投资主体科学制定项目报建计划52份,实现服务领着项目跑。三是切实优化项目审批服务效能。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截至12月底,系统运行项目数1698个、事项数4208个。进一步优化投资建设项目预审服务,促进项目建设快速落地。截至12月底,累计收到预审服务申请项目212个,为30个重大项目提供预审服务,助力全市建设项目审批再提速。

3.提升发展质效,政务服务供给能力逐步增强。一是持续深化“一件事”改革。推进省定26个“一件事”落地运行,完成本地“一件事”电子证照功能上线,探索创新特色“一件事”。2023全年,市级层面,“港城上市通”已服务30家企业,完成办件585件,“人才服务一件事”办件1770件,“执破一体一件事”办件70件;区镇层面,南丰镇“1+N”证照注销一件事累计办件77件,经开区“大众创业一件事”累计办件184件。二是加快推进“跨域通办”改革。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率先发布首批120项业务“全城通办”事项清单,加强“全城通办”事项标准化建设。截至12月底包括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在内的“全城通办”各事项办件已超57万。继续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改革,在市镇两级实体政务服务大厅设置“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专窗,持续扩大“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合作联盟,目前我市“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合作城市已增至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82个城市三是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优化市场主体办件体验,企业开办各环节平均用时压至1小时;扎实开展新办企业电子营业执照宣传推广工作指导企业下载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推动“电照”在企业档案查询等领域应用,204项政务服务事项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功能实现办理。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普法宣传形式不够丰富。目前主要以发放宣传册、张贴海报、政务大厅大屏宣传等传统形式居多,利用新媒体创新开展法治宣传的手段还不够丰富。同时针对公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不同群体未实施精准化、个性化普法,普法合力还不够强。

2.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仍需强化。在数字化转型实践中,信息壁垒、数据孤岛等问题依然突出,不同渠道的数据信息缺乏统一高效交互机制,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共通共享存在障碍,“一网通办”平台在与苏州级系统及省级以上系统对接方面还有短板。

3.政务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城通办”改革、政务服务集成化等领域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有待完善,相关制度标准的缺失迟滞了政务服务一体化进程,也影响审批效率和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1.积极探索多种普法宣传形式。一是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和载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与企业、群众的交流沟通,开展更多互动式、立体化的宣传活动,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法治宣传的覆盖面、群众知晓率、知晓程度进一步提升。二是建设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培养专业化的法治宣传队伍。对涉及百姓民生领域常用法律法规,将红堡先锋书屋、大厅自助服务区拓展成法治文化宣传阵地,以普法基地的形式予以“外化”,让法治内容更易于接受,提高群众了解法治的便捷性和直观性,让群众在日常办事过程中潜移默化接受法治熏陶。加强法治宣传队伍专业化建设。将行政审批业务骨干、顾问律师及其他具有法学专业背景人才引入普法工作队伍,加大普法工作培训力度,提高法治宣传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以适应新形势下普法工作发展需要。三是持续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对案件参加人进行释法说理、对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对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教育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新常态,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进一步深化“一网通办”改革。一是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能力。推进我市“一网通办”平台纵向与苏州市“一网通办”平台贯通,横向与部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融合。加快政务服务事项申报渠道梳理整合进程,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申报端口向“苏服办”网页端、政务服务一体机(自助终端)、移动端进行归集。强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业务中台基础支撑能力,大力推广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二是全面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调用。理清市本级电子证照需求清单,明确各类电子证照归集及调用路径,提升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证照调用能力和数据传输稳定性,进一步扩大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证照调用范围,优化证照调用体验感,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移动端、网页端的证照获取和调用。三是不断推进政务服务“减证办”“免证办”改革。全面梳理编制政务服务“减证办”“免证办”事项清单,通过直接取消证照材料或数据共享、在线核验、告知承诺等方式,推动实现“两个免于提交”。重点围绕住房、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金融、交通等领域,推进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驾驶证、行驶证、营业执照等电子证照应用,逐步实现“免证办”“减证办”事项全覆盖。

3.着力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一是深化“全城通办”改革。将可全流程“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政务服务事项纳入“全城通办”事项清单,不断拓展“跨域通办”事项覆盖广度。2024年拟新增“全城通办”事项80项,基本实现高频政务服务事项100%“全城通办”。二是优化政务服务站点布局。科学规划设置政务服务场所,建立政务服务场所分级分类建设标准,明确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场所应进事项、空间功能、终端设施设备、宣传氛围等软硬件配置要求,充分利用融驿站、银行、邮政、通信等社会资源,优化完善“15分钟政务服务圈”,构建分类管理、集约高效、多元参与、资源融合的立体化政务服务供给体系。三是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深化“一件事”改革,围绕企业从设立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全生命周期,持续推动关联性强、办事需求量大、企业群众获得感强的多个跨部门、跨层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通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实现高频“一件事”全流程线上办理,持续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四是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成果转化。不断推进政务服务领域优化探索,搭建政务服务领域架构体系和业务办理模型,根据流程建模规范、业务侧及平台动作侧流程要素描述规范,指导各领域责任主体在平台开展政务服务领域和业务模型构建工作,推广实施“领域+流程管理”工作模式。同时加强政务服务体系领域标准应用,结合政务服务体系各领域的落地运行和平台化应用,有序推进各领域管理内容的标准转化工作,2024年底前完成全量领域的标准化制定工作。同时,继续跟踪服务标准化的实际效果,规范政务服务各业务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质效。

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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