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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水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张家港市水务局发布时间:2024-01-04 13:20:24访问量:字体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法治政府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市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2023年张家港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部署要求,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水务治理体系,为水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1.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立市水务局党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委理论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把握,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任前法律知识考核等制度。2023年,党委理论中心组开展集体学法10次、专题学习8次、专题研讨3次;开展法律法规培训、水行政执法培训、执法文书制作、执法案例交流等活动8次;组织5名新提拔中层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2.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苏州和我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将法治建设纳入市水务局工作总体布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听取法制科室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普法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部署水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提升群众法治满意度落实整改工作,做到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及责任清单要求,扎实开展法治张家港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自评估、“八五”普法中期自评估和《苏州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中期自评估工作。印发《2023年张家港市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加强法治水务建设。

二、增强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3.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常态化做好水务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维护,按照标准化要求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报材料、畅通内部审核推送机制,实现41项水务事项一网通办,办件归集率和办件事项覆盖率均达100%。指导区镇承接好赋权区镇审批事项,实现政务服务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积极推行水土保持承诺制办理,做到即来即办,有效提升申请人办事效率。2023年,共办理行政许可98件,其他行政权力32件;99个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行承诺制审批;涉及工改的4类许可事项56件办件全部通过工改系统办理;引导106个中介机构入驻中介超市,中介报告调用65次。

4.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开展多场集市和广场普法活动,现场发放水法律法规宣传单和企业合规指导清单2500余份。深入开展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宣传,主要针对企业高频水事违法风险点,积极采用集中宣讲、现场指导的方式,帮助企业快速准确了解和排查水事行政处罚风险点,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全面做好《2023年张家港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延续执行水资源费优惠政策和水土保持补偿费优惠政策。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5.有序推进制规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坚持关口前移,保障文件制发质量。依照年度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计划,有序推进《张家港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完成规范性文件调研起草,履行公开征求意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到制规的全过程各环节。

6.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张家港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后评估,规范履行征求意见程序,鼓励群众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并及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后评估报告。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工作,组织对2022年7月1日-2023年10月31日期间出台的所有发文进行梳理与排查,均未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印发《张家港市水务局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举报的处理工作。

7.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确保决策主体适格、程序合规、内容合法。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协助处理重大决策事项,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行政决策法律风险。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深化基层综合执法监督。配合市司法局做好镇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调整。强化对赋权事项运转的执法监督,组织各镇(街道)水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苏州市水政监察员培训,内容涵盖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行政执法法律风险防范和供排水知识等;就水务法律适用、法定程序、裁量标准等方面积极与镇(街道)综合执法局开展交流;组织排水领域执法案卷评查,积极参加市统一组织的执法案卷评查,共同提升水务执法水平。

9.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和我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规范》,印发《张家港市水务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围绕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行政执法保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执法案件办理等重点内容,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照执法专项督查通知,开展执法工作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同时接受由市司法局等部门组成的执法专项督察小组现场督查,通过查阅台账、抽查案卷、现场座谈、执法抽考的方式,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10.持续提升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组织长江保护法专题学习,组织观看网络庭审直播,增强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储备;依托法治教育网,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培训考试,5名工作人员参加2023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名工作人员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制定《张家港市水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水法律法规清单》,加强我局各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案卷制作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11.坚持包容审慎监管。贯彻落实江苏省水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权基准,严格执行苏州市涉企“免罚轻罚”清单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部署“互联网+监管”工作,及时认领45项监管事项,编制54项监管实施清单,监管信息应录尽录,实现认领事项全覆盖及数据总量全录入。规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明确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的频次、比例、抽查内容和要求,做到执法人员随机、执法检查对象随机,杜绝随意检查。2023年共完成23项双随机监管任务,检查市场主体共计139家。

12.注重普法实效。制定《2023年张家港市水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对全市水务系统法治宣传工作的开展进行了周密部署。2023年,全市水务系统围绕“强化依法治水携手共护母亲河”宣传主题,以水法“六进”、线上答题、水法宣传集市等方式,积极开展“水法宣传周”活动。同时结合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住房城乡行政执法普法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公众保护长江、节约水资源、爱水护水的意识,为“八五”普法工作有效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有效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和化解矛盾纠纷

13.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提高水旱灾害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构建多方参与的社会动员响应体系,加强防汛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组织防洪排涝抢险演练,汛期充分发挥防汛牵头抓总作用,实现了“不亡人、不伤人、少损失”目标。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1次,组织部署调度、督查会商5次,执行上级指令20次,下达调度指令87次。树牢底线思维,积极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完善公共舆情应对和危机沟通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发布涉水突发事件信息。

14.积极做好行政调解、裁决和应诉工作。积极发挥行政调解委员会作用,对水事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及时解决问题,就地化解矛盾。对照国家行政裁决事项基本清单,切实履行行政裁决职责。积极推动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落实业务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2023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同时,市水务局积极开展旁听庭审活动,通过旁听庭审、案例分析和座谈研讨,提升执法人员应诉工作水平,提高压降诉讼案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助力全市行政诉讼案件量、败诉率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两降一升”。

15.持续强化信访工作。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江苏省信访条例》,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的法治化导向。2023年,我局各平台共受理工单479件,其中12345便民服务中心转来200件,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平台226件,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6.形成监督合力。依法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社会舆论监督。2023年,主办1件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件,均已办结,答复意见均为A类,与代表委员的见面率、满意率均为100%。

17.积极处置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处置行政执法不规范、不文明、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投诉举报,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整治。严格执行《张家港市行政执法“一案一卡”监督制度》,在执法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发放监督卡,在执法办案区公开“服务规范(承诺)”,公开举报电话,接受行政相对人监督。

18.落实执法问责机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我局未有该情况发生。

19.推进水务政务公开。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3年我局法定公开253条,依申请公开0条,报送“双公示”99条,信用承诺信息99条。

20.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积极落实涉企审批告知承诺制,推动水土保持区域评估,强化评估成果共享共用,扩大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范围,营造诚实守信营商环境。在水利建设市场领域,强化信用信息查询,招标投标工作应用苏州市水务局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监管阶段对监管对象实施精准分级分类,采取差别化监管措施。

七、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市水务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普法宣传的系统性还有待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接下来,市水务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推动全市水务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21.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建设法治政府是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市水务局将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张家港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各项任务,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年初有部署、年中常研究、年终有总结。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和贯彻落实,将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

22.深入开展水务法治宣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全体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八五”普法规划,系统开展各重要时间节点的水法律法规宣传,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推动水务法治宣传走深走实,提升全社会爱水、护水、惜水意识。积极参加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工作经验总结,提升法治工作实效。

23.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严格执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标准统一、流程规范。聚焦水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通过水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提升,以学促进步、以练提技能、以考检成效,有效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进一步提升水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及时纠正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紧盯执法案件多发的领域,加强常态化执法;联合其他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水事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法律威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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