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时间:2024-01-03 15:03:35访问量:字体

2023年,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党中央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新部署,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全力抓好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

一年来,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法治学习,强化依法治理理念。一方面,坚持“头雁效应”。成立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统筹谋划部署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制定印发《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张交法〔2023〕4号),指导年度法治交通建设工作的开展,并逐级签订《交通运输依法行政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把依法行政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同时,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强化法治理论思想的学习贯彻,通过每月召开的局务办公会,积极组织领导干部会前集中学法,先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期间,局主要负责人围绕“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作了1期主题讲座,切实提高了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增强了学法用法的思想意识。另一方面,坚持规范执法。以全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期间,不断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组织举办了2期法律知识专题讲座、2次执法人员风纪规范学习以及多期执法案卷评查抽查等活动,并针对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指导下发了《2023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通报》(张交法〔2023〕13号),以达到发现问题、纠正不足、规范执法的目的。同步组织好综合性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专业法律法规学习宣贯,制定印发了《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张交法〔2023〕5号)、《张家港市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试行)》(张交法〔2023〕11号)等制度文件,督促干部职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的同时,严格普法责任制的落实。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系统推动了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内,我局共收到检察建议(立案)书4份,均已按要求整改反馈并结案,针对涉及我局的1件行政诉讼案件(目前仍在审理中),严格落实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并在庭审过程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了意见,做到“出庭出声”,期间,同步组织系统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庭审观摩。此外,重视推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和部门公职律师作用,按要求落实好政策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企业行政合规指导等系列工作,切实保障了提升法治建设满意度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法治建设主要推进举措

(一)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能

一是持续优化政务营商环境。全面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一方面,推动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升级,对省权力清单事项进行动态维护,除特殊流程事项外,全部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窗口,实现“一窗综合受理”。同时,对“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高频事项指南进行动态维护,更加准确、方便地为业户排忧解难,共维护事项112项。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全城通办”进程,主动与市行政审批局研究、讨论系统研发、一体机自助流程、“苏服办”APP流程、精简材料、货运《道路运输证》审验事项零材料申请可行性等事项。年内,完成常办事项进入“自助终端机”,延伸乡镇服务52个点位,实现“自助办”、“就近办”。此外,积极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进程,创新政务服务工作理念和制度机制,通过电子证照应用、数据共享核验等方式,促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业务更便捷,已累计“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办件1641件。三是积极推进“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及“开网约车一件事”改革工作,推动“一件事”改革上线运行。年内,办理“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410件。

二是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一方面,制定了2023年度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计划,系统梳理了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事项,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为稳步推进本年度交通运输领域随机抽查工作奠定基础。今年以来,以“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为依托,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年度交通运输领域随机抽查工作,截至11月底,年度“单一部门”12项检查任务共计133家企业以及年度“跨部门”5项检查任务共计33家企业全部检查完成,检查结果同步上传平台并对外公示。另一方面,做好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双公示”工作,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水平。今年以来,通过“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管控平台”“江苏省市场监管平台”共计报送数据1187条,其中行政许可223条、行政处罚964条,并确保“双公示”数据全覆盖、无遗漏、无延时。

三是全面推动涉企行政合规工作。我局紧紧围绕工作职责,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合规经营、诚信经营、执法相互促进。年初,组织制定了交通运输行业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内容涉及机动车维修、道路货物运输、港口经营领域,共计11项行政合规事项。同时将企业行政合规指导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内容,安排部署了清单上门、服务辅导、培训考核等方面工作,促进行政合规指导工作系统化、法治化、规范化、长效化。此外,积极与市司法局联合推进全市交通运输领域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该项工作作为全市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试点工作,目前已完成实施细则的制定。

(二)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是加强内部行政执法监督。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张家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张交执法〔2023〕6号)和《2023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张交法〔2023〕3号)等行政执法监督文件,以方案为指导,加大对局属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提升执法水平和质量。同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执法任务具体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的目标,逐级签订了依法行政责任书,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日常检查监督机制,持续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期间,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开展了2次行政执法现场监督检查活动,对行政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就证据保存、现场拍照、调查笔录等各个环节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此外,以随机抽查、集中评查相结合的形式,由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法律顾问组成评查组,随机抽取40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评查,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5份(一般程序),行政许可案件15份,并形成评查情况通报下发业务科室、执法单位,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对外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政务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并动态更新,局属各单位明确分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并通过局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认真维护交通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动态信息、通知公告等政府信息。全年共受理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件,协助市政府草拟答复意见1件。

(三)严格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今年4月至10月,我局深入开展了全市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局重点聚焦目标任务、突出问题导向、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通过制定方案、深挖线索、查摆不足、限时整改、闭环监管等方面内容的落实,抓紧抓实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查纠,排查出的14条问题线索全部如期完成整改销号,切实保障了全市交通运输市场秩序持续稳定。期间,一方面,严格落实规范化建设。定期组织召开小组会议,及时梳理“五张清单”,部署工作任务、制定整改措施,累计召开工作会议7次。同时,在各基层执法中队建立“回音工作室”,重点化解违章查处、举报投诉过程中的矛盾纠纷调处,加强与当事人沟通,强化一线执法人员与当事人的人文关怀;另一方面,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聚焦执法和服务群众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了2次执法业务培训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1次执法人员风纪规范学习,进一步强化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认识到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的重要性,有效防范执法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点。同时,利用主题党日活动,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执法过程的不足,强化担当意识,提高思想认识,促使执法人员在严格执法过程中做到善于执法、文明执法,不断强化“服务理念”。此外,我局还认真组织开展了8次“访企问需·护航发展”活动,通过“服务+执法”“点对点”对接服务,制作“二重三化”助企服务卡做好行政许可指导,走访49家重点道路货物运输、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大件生产企业,为32家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和19家大件生产企业提供运输线路规划指导,对99家重点企业开展网巡“信用体检”,指导107家企业修复232条“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记录,做到了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寓服务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落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干部职工集中学法。一方面,不断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注重加强交通运输法律知识学习,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期间,制定印发了《张家港市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试行)》,在引导领导干部加强日常法律知识学习的基础上,积极组织领导干部开展集中学法活动,年内,以局务办公会为载体,积极组织领导干部会前集中学法,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更好地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局主要领导围绕“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作了1期主题讲座,局法治分管领导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地位和主要内容”作了1期主题讲座,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期间,专门邀请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针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内容解读。另一方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培训,督促全体行政执法人员按要求参与并完成了市司法局组织的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网上学习培训及相应考试,并按要求参加了苏州市局统一组织的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理论知识抽考活动,推动行政执法人员持续加强理论学习,不断丰富自身法律知识储备。同时,专门邀请局法律顾问举办了2期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法律顾问结合自身阅历和工作实践,围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改建议”“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热点问题解析”等主题,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8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知识集中培训,为提高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夯实理论根基。期间,局法律顾问结合参与我局行政执法案卷抽查以及日常执法疑难问题咨询等方面情况,通过重点法律条文解读与典型案例评析,进行解析释疑,为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做好新形势下行政执法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宣办联合举办的“‘尊法铸魂学法赋能’张家港市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竞赛”中,我局从全市25个部门(区镇)代表队中脱颖而出,勇夺预赛第一、决赛第一。

二是持续推进交通运输普法工作。制定印发《2023年度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文件,明确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普法活动。一方面,注重普法载体建设。年内,充分利用交通现有资源,积极在办公大厅、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标识牌、宣传牌、户外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日常普法教育;建立了2处省级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服务站点,开通了1列“暖新1路”流动公交,更好地为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解读服务。此外,积极拓展“互联网+”普法新阵地,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不定期(每月不少于1次)向社会发布普法信息,推动“互联网+”法治宣传惠民服务。另一方面,严格普法工作落实。年内,在全市交通运输领域,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学法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实施八周年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学习宣贯”“民法典宣传月”“路政宣传月”“法治文化月”“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普法活动,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成效。同时,深入探索“执法+普法”新实践,筑牢法治防线,主动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瞄准企业日常高频违章痛点,安排执法骨干以“你点我讲”的模式,不定期开展了5次交通运输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活动,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送进企业,力求从源头上为企业消除“法律盲区”。期间,为积极创造以学促练、比学赶超的执法学习环境,更好地督促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市交通运输“以案释法”行政执法技能竞赛,进一步发挥了典型示范、案例指导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把“以案释法”全面拓展到立法、执法、守法全过程。

三、特色亮点之取得成效

1、进一步优化了行政执法监督方式。通过落实案卷抽查、随同执法、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等常态监督检查措施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创新监督举措,一方面,强化双随机抽查力度,依托“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明确了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检查在内的12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同步要求执法单位将检查任务、检查情况等内容上传平台,在有效规范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工作的同时,也方便了我们通过线上抽查的方式,落实对执法单位日常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另一方面,依托我局自主开发的“智慧交通”系统平台,积极对接平台运维单位,在该平台新增执法人员线上法律知识测试模块,为方便开展不定期法律知识测验提供“硬件”支撑,推动做好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储备的日常监督工作。

2、实现部分事项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为进一步加快改革转型、优化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质量,我们重点打造“主动服务、免申即办”品牌培育,实现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年内,在苏州市范围内率先开展了普通货运《道路运输证》换发业务由依申请事项改革为主动性服务事项,并向客运、公交《道路运输证》换发业务延伸。全年共办理普通货运主动换证1648件,客运、公交《道路运输证》换发107件,并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大大减少纸质材料的运用。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综合窗口年内2次获评季度“红旗窗口”,并被评为年度“优秀进驻窗口”。

四、工作推进中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还需持续加强。根据上级统一工作部署,同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年内,我们加强了对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开展了行业普法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对照更高要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还需持续加强,形式更加丰富多样。一方面,我们将在督促干部职工加强对法律知识自学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法律知识集中培训及测试,更好地促进干部职工执法用法意识提升。另一方面,密切关注交通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修正、颁布周年,结合主题普法活动,加强普法工作,更好地提高行业人群法治理念。

二是全能型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当前,在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下,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需进一步提高,“一专多能”复合型执法人才养成迫在眉睫。对此,我们将强化执法能力培训。一方面扎实推进执法人员管理新模式,提高理论水平业务技能。通过开展交通执法技能大比武、法制业务培训,实施“线上+线下”大轮训,确保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同时,建立一线执法AB角机制,业务结对帮扶机制,实现“一门式办公、一体化执法、一条龙服务”;另一方面在工作中进一步全面深化“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综合执法新模式,加强在违法行为实时监测、大数据分析与预测、远程取证和处罚方面的应用,做到科学执法、智能执法。

五、下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统筹开展法治建设各项工作。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提升综合执法队伍执法水平。持续加强执法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培训,强化技能训练和岗位锻炼,持续提升执法队伍执法水平。同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通过落实好案卷抽查、现场执法监督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执法监督措施,从严把控执法流程和环节,确保执法质量持续提升。

二是不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一方面,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以“两轻一免”为主要内容,优化行业管理服务举措,释放行政执法部门的温度善意,切实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另一方面,推动“统一受理”模式、“不见面”审批、“跨省通办”高频服务等政务服务不断升级,继续推行信用承诺制工作,加快“一件事”改革进程,压缩承诺时间,提高“即办件”比例,全面营造快捷、高效、规范、透明的营商环境和政务服务体系。

三是持续加强交通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进一步健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普法组织网络建设,拓宽工作渠道,创新工作方法,认真落实好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另一方面,积极抓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全员学法工作,夯实理论根基,并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同步拓展普法阵地和形式,继续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切实营造出浓厚的人人崇法、人心思法、全民守法的良好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点击收藏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