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张家港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将依法治统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着力筑牢防惩统计造假坚实防线,全面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和社会公众需求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保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我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以思想自觉引领法治自觉、行动自觉,为客观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高站位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专题研学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组织开展“防治统计造假”专题研讨,深入剖析云南曲靖等典型案件,引导全局干部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极端危害性和依法治统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捍卫数据真实性的政治责任感。
(二)高标准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审定《2025年市统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执法检查计划。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局内科室及个人年度绩效考核主要指标,推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法治机构协调、全员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格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落实。
(三)高质量推动“关键少数”学法。积极推动统计法治理念融入领导干部常态化学习教育体系。推动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中央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文件精神,研究本市贯彻落实举措。依托市委党校主阵地,将统计法律法规及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内容列为全市统计专题研修班教学单元,通过案例教学、专题研讨,强化各级领导干部依法领导统计工作、维护数据真实的政治自觉和法治思维。
二、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坚持法治引领,通过不断健全法治制度体系、持续强化统计执法监督、深入开展精准普法宣传,法治根基进一步夯实,数据质量保障能力有效提升,齐抓共治格局初步形成,依法治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健全依法决策与风险防控制度。完善局内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将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嵌入其中,确保审查内容全覆盖、审查标准相统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建立常态化咨询与重大事项专项审查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全年对多项统计业务流程、对外合作协议等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预防法律风险。
(二)深化监督贯通协同制度。深化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的贯通协调。与市纪委监委明确了线索移交的标准、程序和责任,强化了对统计违法行为背后权力干预问题的追溯与问责。与市审计局在项目计划、实施、成果共享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11月,与市商务局联合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数据真实性”专项检查,实现了监督资源的整合与效能的倍增。
(三)完善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体系。创新构建“制度+技术”双轮驱动的数据质量管理模式。建立覆盖“市、镇、企业”三级的数据质量责任体系,推行企业统计电子台账制度。充分运用“统计云”等信息化平台,设置智能化数据审核规则,加强对报表数据逻辑性、协调性、匹配性的实时在线审核与动态监测预警,提升了数据质量控制的精准性和效率。
(四)严格实施“双随机”执法检查。坚持对统计违法行为“零容忍”,以强有力的监督执法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和权威。严格按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设定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2025年,市镇两级联动,对工业、服务业、贸易等多个专业领域共25家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严格规范、全程留痕。与苏州市统计局联合对2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综合查一次”,实现了“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执法成效最大化。
(五)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为确保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成果经得起检验,组织对近年来接受过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以及专项治理中发现问题整改的75家企业和项目开展“回头看”。重点核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同类问题是否重复发生、数据质量是否持续改善,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纠正,有效防止了问题反弹,巩固了专项整治成果。
(六)深入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大力推行统计信用承诺制度,组织“四上”企业统计负责人签署《统计信用承诺书》。建立统计信用“红名单”管理制度,2025年确定中粮四海丰(张家港)贸易有限公司、竑昌兴业(张家港)织染有限公司为张家港市统计信用“红名单企业”,加大诚信企业宣传激励和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力度。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双随机”抽查比例挂钩,鲜明树立“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导向。
(七)拓展基层统计法治网络。配齐配强基层统计力量,通过加强对区镇(街道)统计工作的法治指导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与法治素养。进一步明确基层统计机构的职责权限和数据质量责任,将法治宣传、数据催报、初步核查等职能延伸至基层末梢,打通依法统计的“最后一公里”,筑牢防范统计造假的基层基础。
(八)打造立体化普法宣传矩阵。精心策划“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形成“重要节点集中宣传、线上线下同步推进、面向多群体精准发力”的普法模式。在“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通过举办“统计课堂”、开展现场咨询、播放普法微视频等形式,集中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普法资讯、以案释法、政策解读,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九)实施分类别精准普法教育。面向领导干部,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提升其运用法治思维领导统计工作的能力。面向统计调查对象,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在年定报布置、业务培训、入户调查、执法检查等环节,同步派发普法资料、讲解法律义务、告知违法责任,实现普法与业务深度融合。面向社会公众和青少年,开展“统计法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统计知识和法律常识。2025年度,开展进党校、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等各类统计普法宣传活动65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4000余份。
(十)深化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推动将法治培训纳入干部年度教育规划,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法治讲座、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宪法、行政法、统计法及相关的民法典、保密法等法律法规,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严格执行统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积极组织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模拟执法演练等活动,在实战中提升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的统计执法铁军。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对照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更高要求,对照高质量发展对统计工作提出的更严标准,对照社会各界对数据真实性的更高期待,我们的工作仍存在一些亟待补强的短板。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统计法治建设有待提升。法治建设向基层统计机构传导的深度和精度尚显不足,部分基层单位在运用法治思维优化调查流程、规范数据采集、主动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意识与能力有待增强。
(二)执法检查的精准性有待提升。“双随机”抽查机制日趋完善,但在检查对象库分类管理、风险预警指标设置等方面仍有优化空间,针对数据异常风险较高领域或企业的定向抽查机制有待健全。
(三)普法宣传的“供需匹配”有待提升。统计普法宣传内容与不同受众群体的个性化需求结合不够紧密,特别是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形式创新不足,吸引力、感染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计划安排
2026年,我局将继续紧扣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核心任务,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全面提升统计法治建设的体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一)聚焦“固本强基”,推动依法治统能力新提升。 一是实施分层分类精准培训。持续深化“统计法进党校”,强化领导干部依法领导统计工作的政治自觉;将法治教育嵌入统计专题研修班,重点提升统计骨干执法程序、法律适用等专业能力。二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修订完善统计执法检查操作规程,统一文书标准,细化取证要求。三是强化专业力量建设。探索与律师事务所建立协作机制,为复杂案件提供专业支持,鼓励统计人员考取执法资格,培养复合型人才。
(二)聚焦“提质增效”,实现数据质量管控新突破。一是健全数据生产质量内控机制。严格遵照主要专业数据质量管控办法,明确从企业填报到数据发布的各环节审核标准、责任主体与纠错流程。推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标准化建设,强化源头数据可追溯、可核查。二是深化“制度+大数据”双重审核。深度应用统计信息化平台,优化拓展大数据审核,加强数据逻辑性、匹配性、趋势性的自动筛查与智能预警。三是定期实施数据质量核查。对波动异常、匹配性差的区域和指标开展专项实地核查,建立数据质量问题“发现—反馈—整改—评估”闭环管理机制。
(三)聚焦“生态优化”,营造统计法治建设新局面。一是深化监督贯通协同。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完善线索移送、联合检查、结果会商机制,推动统计监督结果在巡视巡察工作中得到运用。二是加强统计调查对象法治服务。建立健全面向企业及基层统计机构的常态化法律咨询与合规指导机制,定期开展“送法入企”活动,进行风险提示与辅导。三是浓厚社会氛围。持续策划主题鲜明、形式新颖的法治宣传活动,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讲好依法统计故事,增进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信任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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