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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魏金涛、瞿怀、乔渊返还被骗资金的公告

来源:张家港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23-04-24 10:22:00访问量:字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2.4.27魏金涛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34870637,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县支行)中冻结资金22239元向诈骗受害人魏金涛按比例返还9973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2.6.12瞿怀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8481878196563975,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市支行)中冻结资金82659.71元向诈骗受害人瞿怀按比例返还1909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2.1.6乔渊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8480389441366876,开户名:卢晓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义桐琴支行)中冻结资金19953.70元向诈骗受害人乔渊按比例返还15731.7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2.1.6乔渊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913000364497,开户名:亚森·玉苏普,开户行:浦发银行喀什分行营业部)中冻结资金12590.97元向诈骗受害人乔渊按比例返还12546.8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2.1.6乔渊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6617500001964295,开户名:赵玉,开户行:中国银行长沙市湖南大学支行)中冻结资金12168.43元向诈骗受害人乔渊按比例返还12090.8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公安局

二0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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