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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高建荣、付文娟、王亚平、许忠银、季伟返还被骗资金的公告

来源:张家港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23-05-04 10:10:00访问量:字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3.4.6高建荣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2710014201201000028310,开户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榆林农商银行建业支行)中冻结资金6967.07元向诈骗受害人高建荣按比例返还4080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3.4.10付文娟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858000017366557,开户行:中国银行临颍支行)中冻结资金449900.76元向诈骗受害人付文娟按比例返还22717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3.4.14王亚平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6080030559162,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翠竹支行)中冻结资金383029元向诈骗受害人王亚平按比例返还106885.1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3.4.10许忠银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6606300012463426,开户行:中国银行寿县寿春支行)中冻结资金63119.58元向诈骗受害人许忠银按比例返还3735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3.4.11季伟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5827900001793629,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市城关营业所)中冻结资金49663.07元向诈骗受害人季伟按比例返还5824.68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公安局

二0二三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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