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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吴卫芬、朱棒棒、程清杰、邓梦琴、杨禹宸返还被骗资金的公告

来源:张家港市公安局发布时间:2023-05-04 09:24:00访问量:字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3.3.10吴卫芬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7000890010181285,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粤海营业所)中冻结资金39113.27元向诈骗受害人吴卫芬按比例返还29042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3.3.11朱棒棒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16698000014754900,开户行:中国银行滑县支行)中冻结资金20514.56元向诈骗受害人朱棒棒按比例返还1076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3.3.13程清杰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8480402364918514,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金鸡湖支行)中冻结资金688415.42元向诈骗受害人程清杰按比例返还6763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3.3.13邓梦琴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2621310046368052,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深南中支行)中冻结资金119801.03元向诈骗受害人邓梦琴按比例返还6933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和《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之规定,我局拟将受理的2023.3.18杨禹宸被诈骗案中涉案银行卡(卡号:622848002900174107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城开发区支行)中冻结资金26850.09元向诈骗受害人杨禹宸按比例返还3659.2元。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本案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张家港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公安局

二0二三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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