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69号)相关规定,现对经审核符合企业稳岗返还发放条件的102家企业(名单附后)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2年3月23日至3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监督电话:0512-55390731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3日
按照《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69号)相关规定,现对经审核符合企业稳岗返还发放条件的102家企业(名单附后)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为2022年3月23日至3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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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