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稳岗惠企工作的十条措施》(张政办〔2022〕4号)和《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发〔2022〕9号)相关规定,现对经审核符合重点企业吸纳来苏就业补贴发放条件的以下单位相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4日至2021年7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监督电话:0512-55390671。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