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决定对苏州金恒嘉新能源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一案举行公开听证,公告事项如下:
申请人:苏州金恒嘉新能源有限公司
案 由:苏州金恒嘉新能源有限公司对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苏环行(听)告字82〔2023〕174号)不服
时 间:2023年10月10日13:30
地 点: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七楼会议室
注意事项:
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3年10月7日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法制宣教科办理申请手续。
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联系地址:
张家港市杨舍镇沙洲西路2号,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法制宣教科,联系电话:0512-58613220
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