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城镇单元南部(FHGK-01-11基本控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至2026年11月26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0512-58423215(凤凰镇人民政府)。
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8日
一、规划范围
本次控规调整范围东至安康路、南至城镇开发边界、西至八仙浜、北至金阳路,用地面积52.60公顷。
二、调整内容
1.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204国道沿线部分防护绿地宽度。
2.在港程路北侧、东方红路南侧增加防护绿地。

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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