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苏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21〕226号)的文件要求及市政府对《关于开展2020年度张家港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工作的请示》的批示精神,市工信局委托第三方(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地方财政补贴申报资料进行了全面审核,委托第三方(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南京分中心)对我市公共领域充电桩设施建设进行了验收。相关申报材料经市工信局、财政局审核,现将拟补贴的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2年1月25日至1月3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市工信局、市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系。
联系电话:0512-56729023(业务咨询);0512-58223211、13862204118(纪检监察)。
附件: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财政补贴资金拟通过名单(充电设施建设)
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财政补贴资金拟通过名单(充电设施运营)
张家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