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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张家港市新地标培育企业的通知

来源:张家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时间:2022-03-21 15:48:00访问量:字体

各镇(区)、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张家港市新地标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张工信〔202092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作用,打造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专注于细分市场并有望培育成为新地标的企业集群,再造产业转型省级新动能,形成工业发展新优势。现组织申报新地标培育企业,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新地标培育企业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张家港市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本土制造业企业;

2)上年度开票销售收入5亿元-30亿元;

3)上年度完成纳税额1500万元以上;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3个。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5)所在行业原则上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新能源产业等新兴产业领域或处于国内细分行业前三;

6)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列AB类;

7)近三年无重大失信行为记录。

二、申报流程

企业按照新地标培育企业申请书模板要求(附件1)编写材料,并填写新地标培育企业申请表(附件2)、张家港市新地标培育申报企业情况汇总表(附件3),向我局提出申请,各镇区初审把关后,报我局汇总,我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评价打分,确定新地标培育企业入库名单。

三、工作要求

各镇(区)要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文件,深入开展调研,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为打造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地标提供有力支撑。请各镇(区)429日(周五)前将企业申报材料(纸质材料1份、申请书pdf电子版材料、申请表和汇总表excel表格)报送至至市工信局投资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市工信局投资科陈毅,联系电话:56729063

附件:附件1:张家港市新地标培育企业申请书

      附件2:新地标培育企业申请表

      附件3:张家港市新地标培育申报企业情况汇总表

张家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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