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2年苏州市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分配和使用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苏州市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2〕57号)文件精神,张家港市供销合作总社使用项目资金69万元,制定分配方案如下:
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69万元,由市财政局统筹用于全市农资统一配供及农业废弃物集中回收处置。
公示期限:2022年9月13日——2022年9月20日。
联 系 人:张家港市供销合作总社何国平
电 话:0512-58797812
地 址:张家港市电大路101号报业大厦
邮政 编码:21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