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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4年2月26日更新)

来源:张家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时间:2024-02-26 09:44:36访问量:字体

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

前置

是否涉

进出口

环节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详见文件。

张价费〔201016号、

张价费〔20125号、

张价费〔201244号、

张价费〔201527号、

张政发规〔20182号、

张价费〔20185号、

张发改价〔20192号、

张发改价〔20241号等

发展改革部门

公安、城市管理部门

否 

否 

否 

定价范围为具有公益性特征和自然垄断经营特征停车设施停车收费。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二、民用燃气工程安装费

新建普通住宅按每户2200元标准收取,详见文件。

张发改价〔202033号 

发展改革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是 

否 

否 

三、新建小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费

详见文件。

张价管〔201812

发展改革部门

水务

部门

四、有线电视工程配套费

新建住宅有线数字电视工程配套费为12/平方米·终端,同址同户每增加一个入户终端减半收费。

张价费〔201715号、

张发改价〔202311

发展改革部门

广电

部门

五、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

详见文件。

张政发〔200493

城市管理部门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六、住房物业管理费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和汽车停放费

0.22~1.42/平方米·月,具体执行标准可上、下浮动20%,详见文件。

苏发改规发〔20183号、

张价规〔20142号、

张政发规〔20182号、

张价费〔20185号等

发展改革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注:上述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标准,更新时间截止到20241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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