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机械密封件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江苏省张家港市德积街道朝南村 |
张家港市飞腾化工机械厂(普通合伙) |
贵阳科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张家港市飞腾化工机械厂(普通合伙)利用现有租用德积街道朝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4267平方米厂房,投资50万元对现有机械密封件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燃气炉、液压机等设备,技改后产能不变,为年产5万套机械密封件的生产能力。 |
废气:本项目液化石油气燃烧产生的废气经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20)表1标准。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厂区内预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二级、三级标准和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接管标准。 3、噪声:运营期采用隔声等降噪措施,使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排放。 4、固废:本项目固废均有效处置,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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