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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冠岚新材料有限公司碳化硅实验室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来源:张家港市保税区发布时间:2022-08-04 15:26:57访问量: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冠岚新材料有限公司碳化硅实验室项目

张家港保税区新兴产业育成中心B幢一楼、五楼

苏州冠岚新材料有限公司

张家港保税区苏大安康卫生与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冠岚新材料有限公司租赁张家港保税区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张家港保税区科创园新兴产业育成中心B幢一楼、五楼764平方米的厂房。购置相关设备,新建“苏州冠岚新材科有限公司碳化硅实验室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投运后年生成产品SiC原料-第三代半导体原材料2 /年。

废气:分解、沉积工序产生的氯化氢废气先经冷凝器后进入到真空泵,再排入到1级碱喷淋塔喷淋回收后,通过116米高排气筒排放。产生的氯化氢有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江苏省地方标准中表1标准。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厂界、厂房外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江苏省地方标准中表23标准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通过张家港保税区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现有污水管网接管至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可以满足该污水厂的接管标准,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厂区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车间、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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