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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三醋酸甘油酯扩建项目环评拟审批公示

来源:张家港市保税区发布时间:2022-09-09 09:42:33访问量: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三醋酸甘油酯扩建项目

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长江北路60

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

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泰柯棕化(张家港)有限公司于2006年建立,公司位于长江北路60号,结合现有市场情况,企业拟利用现有厂区预留空地及技术实力,在现有产品结构和产能基础上,扩建一条2万吨三醋酸甘油酯连续生产线,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本项目的三醋酸甘油脂产品,铸造级产品主要用作铸造用固化剂;高纯度级产品主要用作香烟过滤嘴的增塑剂、食品香料的添加剂、食用酯类的原料、胶粘剂增塑剂等。本项目属于C2662。主要原料为甘油、醋酸、醋酐等,主要工艺为酯化、精制。

1废水:本项目不涉及含氮磷元素的原辅材料,生产废水不含氮磷,收集后经明管排入厂内二期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站出水的30%及循环冷却弃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净化后回用于冷却塔,其余出水通过厂区现有污水排口接入张家港保税区胜科水务有限公司集中进行处理。

2)废气:本项目生产装置的共沸尾气和真空系统不凝尾气经 “深冷+水喷淋吸收(带除雾单元)+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的DA018排气筒排放;储罐废气经呼吸阀直连管道通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的DA019排气筒排放。

车间和储罐区内动静密封点、取样检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储罐呼吸阀未被收集到的非甲烷总烃作为无组织排放。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装置、真空系统、冷却塔、冷冻机、风机等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另外在厂区设置绿化带,以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均为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的问题,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不良影响。

以按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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