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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吴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级润滑油、9.66万吨副产品项目拟环评审批公示

来源:张家港市保税区发布时间:2022-12-02 11:03:03访问量: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苏州中吴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级润滑油、9.66万吨副产品项目(重新报批)

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港丰公路1236号

苏州中吴绿能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中吴绿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高级润滑油、9.66万吨副产品项目于2021年1月14日取得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环评批复(张保审批[2021]8号)。项目基础油生产以外购初级基础油(8万吨/年)和废矿物油(8万吨/年)为原料。目前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工程已基本建成。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市场行情发生变化,已批复废矿物油来源公司上海忠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停营业,导致企业原料废矿物油来源受限,同时由于已批复废矿物油HW08 种类较少,无法达到8万吨/年废矿物油回收利用产能的要求,制约企业的生产。故企业拟根据实际需要在不改变产品、产能的前提下对项目主要进行如下调整:1、增加废矿物油HW08处置种类,原来源企业(仅限上海忠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改为苏州大市范围内产生废矿物油的工矿企业、汽车维修店、码头、电厂等,兼顾长三角及周边地区;2、因废油来源分散,增加散装油卸料区,用于收集、暂存废矿物油。因此企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重新报批。

1、废水

   本项目废矿物油预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水、化验室废水及初期雨水经雾化后喷入焚烧炉焚烧处理;溶剂回收过程产生废水、废气喷淋废水、部分纯水制备废水收集后作为焚烧炉炉膛冷却水,焚烧炉脱硫废水作为急冷塔补充水,不外排;余热锅炉强排水、部分纯水制备废水、蒸汽冷凝水经收集后作为循环冷却塔补充水;循环冷却塔弃水、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胜科水务进一步处理后最终排入长江。。

2、废气

   原料预处理和基础油生产的不凝尾气,基础油精制过程、溶剂回收过程挥发的有机废气、罐区二燃料油罐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进入焚烧炉焚烧,再进入“SNCR脱硝+急冷+干式吸收+布袋除尘+湿法脱硫+SCR脱硝”装置处理后由35米高排气筒P1高空排放;卸料区废气、调和车间、压滤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P2高空排放;导热油炉燃烧废气、常压管式炉燃烧废气、减压管式炉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分别由30米高P3、P4、P5排气筒高空排放;罐区一废气、罐区二溶剂罐废气,化验室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分别经各自喷淋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分别由15米高P6、P7、P8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经厂区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车间、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已按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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