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承担《张家港市保税区南沙印染工业区、德积印染工业区、后塍印染工业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对张家港保税区南沙印染工业区、德积印染工业区、后塍印染工业区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0)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GMGB-aWM8U1gmJuuYknyw?pwd=ykp7
提取码:ykp7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现场查阅纸质报告。
联系电话:0512-58933386
邮箱:758753925@qq.com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为本规划评价范围内以及可能受到本规划开发建设影响的居民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个人,征求对本规划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xKp2rhoZmcjU13UiCYDbw?pwd=kdj5提取码:kdj5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通过网站获取《公众意见表》填写,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实施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第(一)条。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