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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2500吨/年有机硅聚合物批次线项目拟环评审批公示

来源:张家港市保税区发布时间:2024-03-22 11:07:14访问量: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扩建2500吨/年有机硅聚合物批次线项目

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区的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的现有厂区内

陶氏有机硅(张家港)有限公司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本项目在自有土地上新建甲类生产装置和配套设施681m2。采购过滤器、真空泵、输送泵等设备37台 (套)。项目建成后年产有机硅聚合物2500吨。

废气:本项目工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至新增酸洗塔处理后,与经密闭管道收集的现有庚烷储罐新增呼吸废气混合至陶氏硅氧烷(张家港)有限公司现有ERU系统焚烧处理,尾气通过陶氏硅氧烷(张家港)有限公司现有4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加料、包装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混合至新增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新增15m高排气筒(P1)排放。排放的各污染物均能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可接受。

废水:新增初期雨水进入已建陶氏硅氧烷预处理装置处理,处理后接管胜科水务污水处理厂;新增生活污水直接接管胜科水务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无含氮、磷生产废水产生,本项目建成后全厂不新增废水排放。故本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泵、风机、反应器、蒸馏釜等,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项目在设备上尽可能选择低噪设备;对所用的高噪设备进行防震基础和减震措施,采用吸声材料;厂区加强绿化等。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各类固废均妥善处置,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已按规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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