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建年加工铝复合板10万平方米、覆膜铝复合板5万平方米和铝单板5吨项目 |
张家港市后塍街道澄杨路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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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勒孚(苏州)金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山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租用张家港保税区梵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5112平方米,总投资1600万元,年加工铝复合板 10万平方米、覆膜铝复合板5万平方米和铝单板5吨的生产能力。主要原辅料为铝型材、铝复合板、pvc膜、热熔胶等,主要工艺为下料-平整-冲压-打磨-覆膜-切割-焊接 |
(1)废气:本项目覆膜废气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在覆膜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一套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装置收集处理后在焊接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产生量极少,仅做定性分析,不做定量分析。 (2)废水: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全厂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88t/a,接管至张家港西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处理后达到《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委办发[2018]77号)附件1苏州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标准后排入香山河,最终汇入张家港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经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布局车间、车间厂房隔声、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排放。 (4)固废:本项目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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