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安环局联系电话:0512-5832380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迁建年产塑料薄膜手套1000吨项目 |
张家港保税区晨港路93号中昊港创产业园4#厂房 |
张家港市美力达医用制品有限公司 |
苏州致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迁建项目,原公司位于张家港市长山路北侧4幢-2,现租赁位于张家港保税区晨港路93号中昊港创保税区产业园4#厂房,对年产塑料薄膜手套1000吨项目进行迁建,取消原一次性医用口罩生产。主要原料为聚乙烯粒子,工艺为搅拌-加热吹膜-模压成型-包装。 |
(1)废气:项目加热吹膜、回料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达标排放。少量未被收集的废气作无组织排放,车间加强通风。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接入张家港乐余片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北中心河。 (3)噪声:本项目运营后的噪声污染源主要是各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75dB(A)- 85dB(A)。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①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生产设备等均采用性能好和生产效率高的设备,噪声发生源强小的;②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污染源均安排在厂房中央并置于室内,有效降低了噪声传播的强度。 (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卖,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所统一清运填埋处理,固废零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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