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充分听取社会各方意见,优化大新镇区道路结构网,增强镇区道路通行便捷性,提升居民出行便利。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江苏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苏府办〔2019〕87号)等文件要求,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9日至2022年9月9日通过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大新镇兴联路新建工程项目(港城大道至国泰路段)》决策方案草案的意见建议,线下也采用现场公示、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现就社会各方面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了归纳整理,并开展研究论证,充分采纳合理意见,对未采纳的意见作出说明,主要情况如下:
一、公众主要意见
综合前期社会各方面意见,本决策的公众意见主要有以下2点:
1.希望本项目一次性接通到锦丰镇;
2.希望加强环评和环境监管。
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及答复情况
1.针对“希望一次性接通到锦丰镇”的相关意见,未予以采纳。
本项目的实施范围为港城大道至国泰路段,接通锦丰镇路段还需综合统筹考虑全镇的规划、后续发展等各项因素并进行综合评估,本次实施项目未考虑接通至锦丰镇。
2.针对“希望加强环评和环境监管”的相关意见,予以采纳。
本项目将严格执行环评监管,督促环评单位强化质量意识,提高环评质量。在后续的建设环节中,加强对施工中各项环境影响的监测,确保环境质量。
张家港市大新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