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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住户调查数说“十四五”开局之年港城居民共同富裕

来源:张家港市统计局发布时间:2022-09-15 09:53:56访问量:字体

2021年,张家港市委市政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聚力富民增收,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形成“十四五”开局之年居民收入增长“稳”,总量排名“前”,消费势头“好”的良好局面;实现城乡收入比再缩小、收入结构再优化、中等收入群体再扩大的“全民富”目标。

一、“十四五”开局之年收支概况

(一)收入增长步伐“稳”

2021年,张家港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6101元,同比增长9.0%,高出“十三五”期间的年均增速(7.9%1.1个百分点。从各季度增幅来看,一、二、三、四季度增速分别13.6%13.1%10.4%9.0%,虽增幅呈逐季度放缓态势,但全年增速仍保持较快增长。从横向对比来看,张家港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水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排名第三,仅次于昆山市和太仓市(详见表1),与苏州市平均增速持平,分别低于全省、全国0.50.1个百分点,增长步伐总体平稳。

(二)收入总量排名“前”

从收入绝对量看,2021年张家港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6101元,位居全省县级市第三,仅次于昆山市(67871元)和江阴市(67555元)。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939元,位居全省县级市第一;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859元,位居全省县级市第三,仅次于昆山市(42420元)和常熟市(41986元)。

(三)消费增长势头“好”

2021年,张家港市委市政府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通过开设“长江文化节”、打造旅游消费聚集区、启动“多彩夜沙洲”等多种方式,拉动消费扩容、推动消费升级,促进消费回暖升温,且成效显著。一体化住户调查数据显示,张家港市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8664元,同比增长20.1%;分城乡来看,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4216元,同比增长19.3%;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234元,同比增长22.3%。从收支结余来看,张家港市全市居民人均收支结余为27457元,较上年(28444元)减少987元;从消费率来看(生活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全市居民消费率达58.5%,较上年的53.1%提升了5.4个百分点,消费潜力进一步激发。

二、“十四五”开局之年推进共同富裕取得成效和存在短板

(一)取得成效

1.城乡居民收入比再“缩小”。2021年,张家港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939元,同比增长8.5%,两年平均增速6.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859元,同比增长10.3%,两年平均增速8.7%。农村居民两年平均增速高于城镇居民2.6个百分点,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由上年同期的1.893:1缩小至1.862:1,城乡居民收入比差距进一步缩小(详见下表2)。

2.居民收入结构再“优化”。从居民收入结构来看,工资性收入占比62.4%,较上年同期下降0.2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占比11.5%,较上年同期下降0.1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占比12.1%,较上年持平;转移净收入占比14.0%,较上年同期提高0.3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占比虽仍占据可支配收入的半壁江山,但比重逐渐减少,收入结构更加优化,加之政府落实共同富裕政策到位,转移净收入占比逐步提高,体现了政府对居民政策性扶持的显著效果。

3.人均收支中位数呈“双增”。从收入中位数来看,2021年,张家港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55140元,同比增长15.7%,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3.4%。从消费中位数来看,2021年,张家港市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位数为31923元,同比增长25.1%,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2.6%

4.中等收入群体占比再“扩大”。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1月关于中等收入设定标准(三口之家全年家庭可支配收入10-50万元,即人均3.3-16.6万)界定,低于下限10万元的为“低收入群体”,高于上限50万元的为“高收入群体”。从住户调查数据看,2021年张家港市中等收入群体约占总人口的76.8%,较上年同期占比提高5.6个百分点;低收入群体约占18.3%,占比较上年下降6.9个百分点;高收入群体约占4.8%,占比较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呈现出“橄榄型”结构。

(二)存在短板

1.城乡收入差距扩大。随着乡村振兴工作持续推进,张家港城乡居民收入比持续缩小,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绝对量仍在继续扩大。2021年,张家港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的绝对差额为36080元,较上年同期差距扩大了2210元,缩小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任务依然艰巨。

2.高低收入比扩大。从收入五等分来看,2021年,张家港市低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28716元,高收入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56331元,高低收入比为5.44:1,较上年同期略有扩大(详见下表3)。

三、“十四五”开局之年推进共同富裕成功举措

(一)扣紧乡村振兴扣子,实现农村居民稳增收。一是加快“三高一美”示范基地建设,实现“两区”内高标准农田全覆盖,推进常阴沙设施蔬菜PPP项目建设,高标准池塘改造1800余亩;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年内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超七成;二是强化乡村产业发展,推动现代农业园区转型升级,年内新增共享农庄3家、省级主题创意农园1家,农业电子商务销售额超过14.5亿元,各类休闲农业营业收入超过6.8亿元;三是聚焦农村现代化,张家港将推进张家港湾特色精品乡村示范区和“一带两山三线”特色康居示范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休闲旅游、保健康养等新兴产业,加强用工、用地、资金等要素保障,统筹推动种养加、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发展,通过合作社等形式推动更多农民参与,带动富民增收。

(二)压实民生保障担子,缩小低收入群体占比。一是积极提高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标准,人社数据显示,截至202111月底,我市共有26万余名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每月领取退休养老金为2106/月,同比增长5.3%;二是加大对低收入困难人员的帮扶,城乡低保由每人每月104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95元,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1463/月调整到1533/月,其他困难人员补助标准相应提高,同时给困难群众增发临时生活补贴,全年累计发放基本生活救助金3565万元;三是通过稳步提高医保覆盖面、全面开放异地就医结算限制、统一城乡大病保险等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三)钉牢分配制度钉子,推进港城居民共富裕。一是增加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即工资性收入的稳步增长,张家港市2021年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7014元,同比增长12.0%(全年数据未公布);二是完善再分配制度,通过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建立健全改善城乡低收入群体等困难人员的政策体系,保障减税缓税政策“落地生根”,相关部门数据显示,2021年全年减税11.5亿元,缓税超6亿元,同时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政策,纠正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不规范之处,实行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制度;三是充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把慈善事业作为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发展慈善事业提供了多方面的保障,引导高收入群体和企业向善向上,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制定税前抵扣操作细则,加大对慈善典范及榜样的宣传激励力度。

四、持续推进共同富裕的几点建议

(一)扎实做好城乡居民的“托底”和“提升”工作。共同富裕不是简单的平均主义,一方面,共同富裕强调“兜底”,即基本医疗养老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进一步优化,做到均等供给,让百姓摆脱生病、就业、上学等担忧,托牢基本底;另一方面做好居民收入能力提升工作,通过就业创业培训指导,提高劳动者就业素质和就业能力,以授人以渔的方式提升居民收入,同时要鼓励创业致富带头人,形成共同奋斗的社会氛围,充分激发共同富裕的社会积极性。

(二)充分发挥好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排头兵作用。一方面以绿色化转型、高质量为引领,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通过项目建设建立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推动农民思想观念、素质能力、行为方式现代化;另一方面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构建更加成熟的城乡协同发展体质和政策体系,实现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做好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开路者、领路人。

(三)合理制定并落实好收入分配改革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规范分配秩序,加大调节力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统筹安排,解决收入差距过大,分配不均的问题,将蛋糕做好做大的同时,也要注意“分蛋糕”技巧,要进一步完善税收、社保、转移支付、公益慈善等方面制度和落实情况,缩小低收入群体比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形成更优的中间大、两头小的橄榄型分配结构,促进港城全民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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